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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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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案件委托手续怎么办理1、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对于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指派律师承办,但须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后建立卷宗。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由于以上事由解除委托关系,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并记录在卷。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分三个阶段,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大家知道早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后,公安机关应该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且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和外界联系的,所以只能和委托家属或者是律师进行处理事情,其他的人不可以进行接触。
  
  
  


·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年?
      法院在受理集资诈骗案的时候,会重点参考集资诈骗金额,这是量刑的主要依据。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受害人数也遍布全国。按照司法解释,集资诈骗150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那么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年?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集资诈骗罪150万判几年?集资诈骗1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


·诽谤罪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行为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情节严重会构成诽谤罪,而诽谤罪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诽谤罪?诽谤罪成立的前提是达成情节严重的程度,而与之相对的一种情况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那么诽谤罪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认定诽谤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出现疑似触发刑法的犯罪行为而被国家公诉机关以诉讼的形式追究其责任,法官的判决将会围绕公诉机关对被告罪行的控诉与指证以及被告自身的辩解来进行,但是判决下达之后被告人还被赋予了一项申诉的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申诉理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所谓“新的证据”,是指在判决、裁定发生法...


·中国刑法毁弃邮件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毁弃邮件罪怎么立案?中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毁弃邮件罪的立案规定,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3.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 一、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构成绑架罪,对于口头上要说绑架某人的,没有构成实际的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对此应注意三点: (1)绑架亦称劫持其本质是违背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意志,非法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绑架罪的特征必定有限定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如果没有实际限定被害人的人生自由,也不构成本罪; (2)绑架的...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


·关于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公正、公平是我国法律最基本的司法原则,作为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予以认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判罚,可以说掌握了许多人的生杀大权,那么,又有谁来监督司法机关是否存在执法偏差和审判错误等情况呢,我国法律对司法监督作出了相关规定,关于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


·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强迫卖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较高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较高是怎么认定的? 一、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


·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
      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就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而审判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明确了其具体的范围。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一、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二、谁会被刑事拘留? (一)公安机关能拘留的范围: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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