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3、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4、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5、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5、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4、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坏社会公共财产,而对于事故中受伤的情况轻重不一,所以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也就不同,具体规定了不同级别的伤残计算方式,为受伤人员提供一定的伤残鉴定标准和鉴定依据。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路上开车,如果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了人员伤残,就必须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不知道赔偿项目有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生活中谁都不希望发生车祸,但是有句话叫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但是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时,这个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2、机动车参加了保...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因赔偿问题引起的。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责任方不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导致双方矛盾纠纷扩大。其实,交通事故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的内容简单介绍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近才下车。骑自行车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先观察,再通过,不可猛抢,猛拐,远离大货车。 2、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调研发现,中国一二线城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1...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由受害人来行使追偿权,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