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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肇事方有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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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作为过错方应该承担对方包括误工费在内的赔偿。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误工费。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依据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果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受害人应提供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且无法提交完税凭证,又不能合理解释的,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并可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确定误工费的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因为车辆的事故而引发的误工费赔偿都是可以找保险公司赔的,但是肇事司机本身就是过错的一方而应该给对方赔偿相关的费用,其中就包括了受害方的误工费,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同意理赔的话是可以得到部分的赔偿而不一定就是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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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制定的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因疏忽或是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除了需要付上一定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这个死亡赔偿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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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么知道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非常多,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如今每个人都可以买的汽车,导致道路上的车辆很多交通拥堵,再者就是因为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例如酒后驾车就是危险的行为,那醉驾口供说谎可以判决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口供说谎可以判决吗? 不能。证人证言只能作为佐证使用,不能作为醉驾、酒驾或虽然饮酒驾驶但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直接证据。是否醉驾的最主要最直接的证据是血醇检验报告,每100毫升血液中血醇含量大于等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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