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有什么不同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很多,其中不乏一些相似的犯罪,这里就包括了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实践中,不少人其实是无法正确区分这两个犯罪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有什么不同之处。一、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的区别1、犯罪客观表现不同。逃汇罪是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入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行为,而非法经营外汇则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有3种行为方式:(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买卖外回20外援以上的活非法所的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其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为造变造金融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辉100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犯罪主体不同。逃汇罪主体仅限单位,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而非法经营罪主体可为单位可为自然人。3、定罪要求不同。逃汇罪要求数额较大的数额犯,而非法经营罪以情节严重为必备要件,是刑法理论中的情节犯。通常认为此处的情节严重之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巨大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多次非法买卖外汇或非法买卖外汇严重冲击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或非法买卖外汇造成恶劣之国际影响的活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等等。二、非法经营罪该如何认定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综上可知,非法经营罪与逃汇罪的区别主要是在三方面,包括犯罪客观表现、犯罪主体以及定罪要求,其实除了这些,他们在最后的量刑处罚上面也是不同的。至于非法经营罪该如何认定,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不同
      说到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其实很多人都是无法准确进行区分的,因为在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上面,其实这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不过再怎么相似毕竟不是同一个犯罪,因而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同点的。那么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有哪些相同点,同时又有哪些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相同点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客观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应当依照两罪的构成要件,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正确把握行为特征,准确界定两罪的界限。抢劫罪与寻衅滋...


·我国刑诉法解释撤回起诉
      撤回起诉可以分为两种,在刑事诉讼中和在民事诉讼中。在民诉中撤回起诉通常是原告的自由意志的表达,可能是双方和解、原告不想起诉、起诉已无实际意义等等。但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撤回起诉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起来看一下刑诉法解释撤回起诉的规定。 一、撤回起诉的条件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二、本罪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


·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一、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网络诈骗刑事辩护就有用,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是看有没有立案标准。 二、诈骗罪立案法定情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 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作的假信用卡。具体情形有二种:一、依照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溯及力问题一直是刑法的一项原则,溯及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我国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一直采用的是一个观点,就是从旧兼从轻,这体现出我国法律多有的特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同时生效。由于此次刑法修改的幅度比较大,在...


·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
      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 一、伪造签名刑事责任要不要承担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一、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一样的,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


·贩毒的人是不是都会判死刑
      贩毒的人是不是都会判死刑 一、贩毒的人是不是都会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


·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
      说到缓刑与缓期,可能很多人会傻傻分不清楚,虽然这二者从字面上看是差不多的,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大的区别。那到底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呢?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罪犯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又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


·在我国是如何认定犯罪预备
      在我国是如何认定犯罪预备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可以认定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二、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