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规定购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法典规定购房违约金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在签购房合同时要什么注意事项?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违约责任。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因为购房违约是分成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业主违约,还有一种就是开发商违约。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没有什么特别准确的答案,但是,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也有着相应的参考依据。业主本人要知道,签了购房合同之后就不能再随意的退房了,否则要向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 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章程、贷款卡、开户情况、公司概况、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股东会决议等; 3、项目资料: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概预算资料、...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回迁房其实就是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 在银行办理回迁房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及已购公房由于涉及再上市的税费不缴等政策限制,一般银行不接受以此进行抵押。 (二)回迁房如果想办理按揭贷款必须具备以下三点: 1、必须出示回迁协议...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的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婚后买的房子也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具体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出租人私自卖房是否侵权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而现在的房价又这么贵,一旦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可不小,当事人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多数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产行业,人们的第一反应大体还是商品房销售市场,对住房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市场,认知还在初级阶段。此次广州发布的租售同权政策既注重了权利对等,又明确了责任主体。政...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涌入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租房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涌入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租房是他们解决住宿问题的必然选择。而由于工作不稳定,住处也要随时迁移,此时就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的分割,最令人关注的往往是对于房产如何处理。一般婚前有协议的夫妻,将房子已经约定好属于谁的,那么按照规定来判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由法院来解决。那么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一、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