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手续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手续是什么?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误工费的理赔手续需要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自己提供,且受害者需要为自己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了,事故中的肇事者肯定也会核对这些证明材料的。在受害者还没有正式出院之前,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肯定无法计算出来,交通事故的理赔也要循序渐进的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每日减少的收入计算而来。 误工时间从我们遭遇交通事故到治愈,误工损失为因没有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工作收入损失。此时,误工时间证明可以从医院拿到,证明我们何时在医院接受治疗以及痊愈的时间。而误工收入则需要我们的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在我们在其误工时间内,没有正常的工作,从而丧失了本该取得正...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证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该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例如,公司发生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


·购房合同中晚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中晚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合同法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


·一、大货车误工费停运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
      一、大货车误工费停运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按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


·股权转让盈余公积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股东与受让方股东之间的事,被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计算股东权益时,盈余公积也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因此也应该计算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受伤死亡,那么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


·如何入职出租车,有哪些条件?
      如果你想去开出租车,但又对出租车行业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如何入职出租车司机,或者不知道怎么去报名出租车司机等等问题,这些困扰阻止了你的求职之路,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们详细解答一下吧,让你在对从事这个行业有足够的了解。 开出租车需要那些证件,有什么条件,去那里办理营运证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个人,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车辆和车辆停放场地。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企业和个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后,应当...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做出处罚的。那么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车辆超员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


·现在很多人聚会都会喝酒,喝了酒之后驾车的话如果被发现的话将会
      现在很多人聚会都会喝酒,喝了酒之后驾车的话如果被发现的话将会被处罚,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时候有人被认定为醉驾的话检察院还会传唤,那么,醉驾检察院传唤必须去吗,相关解答我们在下面已经为您列举出来了。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仍会有违反交通规则,不仅喝酒开车,而且还会醉驾,后果就是辛辛苦苦考的驾照会被吊销。那么。醉驾如何提前考驾照呢?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如果醉驾如何提前考驾照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只有满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考驾照。二、办理满分考试的流程一、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