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不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是严禁赌博行为的,主要是由于赌博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发现有开设赌场或者聚众赌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严格打击,坚决取缔,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需要对开设赌场的相关代表人物进行合法的判罚。
  
  


·网贷逾期会有刑事责任么
      网贷逾期会有刑事责任么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还款,也就是恶意逃废债,存在“老赖”行为,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了,借款人可能会被判决“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一般网贷逾期是不会走到这一步的。...


·网络犯罪判几年
      网络犯罪多种多样,刑事处罚也不尽相同。如果网络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传销组织中的财务会被判刑吗
      如果没有参与组织传销活动就不会被判刑。一般而言传销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发回重审,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1)原判决...


·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偷税罪,这...


·无罪量刑辩护依据有哪些?
      无罪量刑辩护依据有哪些?无罪量刑辩护依据可以由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充分揭露出来,使人民法院听到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则暗”,有助于全面地、客观地查清案情,判明真伪,划清罪与非罪的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谁2023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4)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是否有罪需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


·从犯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从犯故意伤害罪判几年?从犯故意伤害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另外...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公民的权益遭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受到侵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司法救济的请求,对于那些必须参与诉讼,但是却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或者是案件比较特殊的情形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法律援助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呢?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


·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是否犯罪?
      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是否犯罪? 一、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是否犯罪? 敲诈勒索罪未遂也构成犯罪行为,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条件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