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我公司香邑漫步塑钢门窗项目所需海螺型材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要求、数量、单价(人民币计价)、交货及计重方式
  1、产品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
  2、数量:总量约23吨,以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为准;
  3、单价:双色共挤型材单价为 11600元/吨、白色型材单价为10500元/吨,以上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乙方提供型材之单价,以本合同所定的价格为准,之后双方均不得随意调整。
  4、型材表面处理:详见订单。
  5、交货地点:
  6、交货期限:至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10天内供货,15日内共期。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准确详细的订货计划和提货计划,并按合同 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货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产品要求、数量、交货期等履行供货计划。
  3、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提供的海螺型材符合国标
  GB/T8814-2004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所送产品有关的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保证到场的产品必须和甲方订货计划规定的产品一致,在甲方正确使用的情况下保证质量,属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包退包换、调换周期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如调换周期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乙方负责甲方所购买产品的一切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甲方负
  责产品到场的卸货事宜。
  5、 验收质量合格情况以青岛市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抽检复检报告为
  准。
  三、 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四、 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数量供货,不得有材料不配套现象,否则应赔偿给甲方拖延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伍万元整人民币。
  2、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如甲方未按照合同付款,甲方应承担订单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承担订单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生产的型材无其它任何质量问题,如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订单总额的两倍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当签署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时,必须要了解以上的相关知识以及格式,在拟定时就必须要按照以上的格式拟定,双方达成协议后再签署合同,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者误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合法的进行交易。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在对任何一个犯罪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要结合法律中关于这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客体作出认定。自然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不同的,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全。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没有统一规定,在理论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用以实施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当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人关系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满一个月的,那么主张相应的权利一般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对于为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在建立用人关系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这段时间的劳动者工资按两倍计算。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为...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少缴税费。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一般情况下,会认为阴阳合同中“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原因如下: 1、 “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本身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亦非双方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国家利益,符合合同法的生效要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阳合同” 是买卖双方为了规避应当缴纳的税费而订立,为办理过户需...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一、赠与合同时效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时效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本合同适应作为各种家电如: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等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将一些事项委托代理给他人处理,比如买卖二手房中,委托代理的情况很普遍。一旦代理人超过权限开展活动,给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就会引发纠纷。因此,在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那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条款。 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合同的签订之后,还需要进行合理的管理,才能够保障合同的有效的保管。那么,您知道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是什么样的吗?如何有效的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有效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