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地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地板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产品类型 品名或型号 规格(mm) 等级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第二条 安装
  一、甲方选择由乙方安装的,安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安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数量__________㎡,安装单价_________元/㎡, 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完毕后双方按地板实际用量多退少补)
  三、安装所含辅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质量标准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一、现行国家标准。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地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一、定金、余款
  1、定金: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余款: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付
  本合同所购地板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一、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将地板送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至乙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提地板。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
  一、甲方应对地板名称、产地、包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商标或品牌、型号、规格、等级、数量等进行验收。
  二、甲方选择由乙方安装的,按国家现行安装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退货与保修
  一、未拆除包装且完好的整包地板可在安装完毕后_____日内按原价办理退货手续。
  二、已拆除包装且完好的零散地板,按_______________处理。
  三、已损坏地板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四、地板由乙方安装的,安装完毕后剩余整片地板按原价办理退货手续。
  五、退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地板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修卡和发票。
  七、保修期限为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地板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无偿返工或更换,因返工或更换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经乙方返工或更换后,仍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安装的,交货、安装完工日顺延,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五、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买方)     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合同是买卖双方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在选购地板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写清地板品名、数量、价格、安装时间等信息,明确经销商的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以上我们提供的这篇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 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民法典》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


·征地补偿参照什么法律?
      征地补偿参照什么法律?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征地拆迁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其中核心问题就在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上面。全国各地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案件很多。关于征地补偿,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做出规定,那么征地补偿参照什么法律?接下来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一、征地补偿参照什么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涉及到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所以要想知道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的答案,就必须先弄清楚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同时在说到产地标记时很多人还会想到商标,那么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包括地理标志和原产国标记,其使用权并不属于任何...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征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襄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襄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搬迁补助费不足500元标准的,每户按500元计发)。先迁至过渡房后又迁至安置房的,因需搬迁二次,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非住宅房屋 一般情况下与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实行同一标准,但非住宅房屋征收涉及大型机器设备、大量物资等搬迁的,其搬迁所需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说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通常情况下应该由本人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实在有事抽不开身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对相关的流程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一、委托办理书的格式 委 托 书(个人委托)兹委托 全权办理本人在 (指土地坐落),广国用( )...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当家做主,我国实行土地所有制,因此很多人可以有一块地的使用权,但是对土地的转让、买卖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度进行,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般随意买卖,由法律专门规定土地的转让,那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说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宅基地的继承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而且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 一、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2、宅基...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当遇到城市建设的时候,可能会被征用。通常情况下,征收土地由县国土部门发出公告。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村委会也开展土地征收,将土地转让给企业用于生产建设。村委会作为最基础的农村管理组成,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农村土地虽然属于农民集体,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在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努力,并且,做一些大中城市进行试点。上海市作为一线城市,属于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房地产税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