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缓刑和死缓的区别: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人员是可以判缓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对于一般判缓刑的人是不用再坐牢的,但对于在这期间的考验里一定要好好的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在考险期做出任何犯法的事情,不然就会加重自己的刑法。
  
  
  


·我国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的一个原则,自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了。《刑法》是对公民或者法人进行刑事苛责的,而往往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构成什么罪,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此时没有事先明确规定具体的处罚内容,则很容易出现问题。于是就诞生了罪刑法定原则,那么我国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


·挪用资金罪河南标准的判刑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河南标准的判刑是怎么样的?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特征内容有哪些?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15天到1个月出结果。如果病情严重,则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但是也不会超过2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同时,对犯罪...


·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聚众斗殴的事情在法律上是非常严重不可懈怠的,在斗殴后也必将接收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律上聚众斗殴罪从犯的认定是否要分为主犯和从犯?从犯的认定与主犯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就由我们根据法律知识来告诉您。 一、从法律规定上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评价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应主要从各共犯在共同犯意形成中和实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造成客观危害结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方面来评判。认定主从犯的依据应是《刑法》第26条及27条规定的,在共同...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好请假的,只要监狱机关走请假流程就可以,以下是请假需要注意的问题:1、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请假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一周内的由辖区司法所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由辖区司法所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请假外出的一律给予警告处理。2、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要求保外就医人员每季度做一次病情复查,提交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我国法律无期徒刑等于终身监禁?
      我国法律无期徒刑等于终身监禁?我国法律无期徒刑不等于终身监禁,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执照,卫生手续不全,供应人员资质不合格,必定会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开始流通的,有可能大范传播疾病。法律规定不得使用这种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无论是否知晓自身的供应资格合格与否,都是故意犯罪。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在法律中的规定 (一)《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