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发生工伤是不幸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不可以只有悲伤,我们要把悲伤化为智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伤残比骄傲严重的,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毕竟伤残鉴定报告是赔偿的重要依据,工伤不仅仅赔偿医疗费还可以索赔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样来证据劳动关系的实际存在就成为了关键。要以什么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法定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是大于间接证据的。劳动关系中哪些能够成为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政府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发包必须按照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来,确保程序严格,符合规定的要求。严格要求发包的流程不仅是为了确保发包的程序规范,同时也是选择一个最佳的承包方的重要保障。不仅是政府工程,其他所有的工程发包流程一样要严格,接下来,我们就将介绍具体的流程。 一、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1、施工——直接发包手续办理 2、设计 3、勘察 4、监理 5、施工 二、需具备的发包条件: ...


·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只有近亲属可以分配。也就是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分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


·右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鉴定委托范本是什么?
      劳动人员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所以国家出台多方面的规定来保障劳动人民的权益。劳动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工伤规定来保护劳动人民的权益。那么,右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鉴定委托范本是什么? 一、右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鉴定委托范本是什么? 委托人: 住所地:中华北大街58号 被委托人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事项 对___的左手手指损伤进行...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非常有必要。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1、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试用期工资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工伤鉴定标准和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众所周知,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程序中的首要环节。因此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工伤的认定必须依靠于工伤鉴定标准。比如粉碎性骨折、手指缺失等等在工伤鉴定标准中都有所规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2017是如何规定?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