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公民买房子的费用主要包括房屋契税、住房维修基金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以及相关的工本费。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考虑到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各个地区经济差别较大等情况,二套房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在这个范围内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定。
  
  
  注意: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住房维修基金
  
  
  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缴纳比例:
  
  
  1、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缴纳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每平方米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工本费
  
  
  这三个都有统一的标准,房屋产权登记费是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印花税是5元/本,工本费是10元/本。费用虽少,却是入住社区必备的支出。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都是根据签署的合同进行结算,不会额外收取费用。比如房贷尾款、装修变更费等。一般来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是事先经过客户同意的。
  
  
  物业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也是一项必须要缴纳的费用。但是物业费的范围很多,像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电气费、垃圾处理费都统称物业费。
  
  
  1、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都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但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不一样。并且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这些都会在合同中所有体现。
  
  
  2、供暖费
  
  
  暖气费都是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收费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的,有统一的标准,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提前收取这些这笔费用,业主只要在供暖前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3、水电气费
  
  
  水电气费的收取,有些自己需要自己去水电气供应公司缴纳,有的是由社区物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也是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4、垃圾处理费
  
  
  业主产生的生活垃圾最终都要由物业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其中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都要从业主手中收取。具体标准根据社区的不同,收费也不同。
  
  
  公民如果想要成为自己家的房子时并不是像正常买东西一样交钱就可以拿到货物的,一般来说房子除了是建筑物以外还需要用到大量的土地,所以还需要给土地资源的所有者也就是国家一定的费用,而这些钱都是用税的形式给国家并且最后会用到公共之上的。
  
  
  
  


·农村楼房征收补偿标准
      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免不了征用房屋进行改造重建的,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自身利益,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但是根据房屋的类型不同补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一、赔偿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


·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
      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商品房一般都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此时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作为购房者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都是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且日后办理登记备案、抵押贷款、房产过户其实都是需要用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的。那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商品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因其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买方来讲,风险较大,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选择尤为重要...


·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是属于财产的一类,故而在离婚时,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难点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文件,难以确定还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相关机关在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进行了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


·买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有哪些内容?
      买房子只有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但是过户需要各种材料手续,并且需要在交纳相关的费用以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对于买房子过户的相关费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严格的规定,针对不同房产类型,作出明确分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买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继承过户的费用 1、流程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接着,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赠与的定义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要是处理不当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1、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2、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应当依法办理继承手续。3、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而父母...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对未取得房产证时,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对于,离婚后房产证变更姓名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离婚后房产过户。因此,...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住关系是非常紧张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房租一直在不断的增长。其实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十分不容易,但是在租房的时候左面临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转租提高租金问题该如何解决? 房屋转租提高租金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在租赁期间,房东需...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 因此,由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这种附带的经济价值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并没有要求分割增值财产的权利。 1.对于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对于这类婚前房产,法律规定尽管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但当时购买房产时只在房产证上写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