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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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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有的是共同债务,有的是个人债务,因为共同债务要两个人一起承担,个人债务只是要一方独自偿还,所以为了区分开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下面就是个人债务取证的方法。第一:如果类似于借条上明确写了是夫妻中某一个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和欠债的人明确约定了这个债务是夫妻某一个人的,这种就算是个人债务。只要借据里面明确写了,就属于是证明个人债务的证据。第二:夫妻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得到的收入财产各自归各自,两个人中一个人欠债,而且债权人知道夫妻两个人财产归属的约定,这个债务要用欠债的一方的财产收入偿还。这个规定里关键的一点是,第三个人要知道他们夫妻两人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内的财产共用还是分开,外人很难知道。这种情况比较少见。第三: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产生的时候,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比如欠债是婚前欠的或者欠债时已经离婚,这样的债务,一般算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有办法证明,婚前的债务在婚后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里,算共同债务。第四:如果有证据说明债务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债务如果用在日常生产经营里,没用在家庭生活的花销中,也能证明是个人债务。但是证明具体的钱用在什么地方,举证比较困难,所以一般看借款跟婚后家庭生活有没有关联,是否合理。第五:如果夫妻中一个人的债务是侵犯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产生的,不用夫妻两个人约定承担,由个人承担,因为这种情况的性质特殊,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推定是个人的债务。第六:遗产和债务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或者之后,通过遗嘱或者赡养协议、遗赠协议等等,单独继承的,属于是个人的债务,不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如果在婚姻期间,就要偿还债务,还要考虑债务的偿还时间、途径方式以及具体数目重新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也是个人的债务。第七:最后一种情况是夫妻中一个人,违法犯罪,触犯刑法、行政法等等,产生的债务或者金钱支付义务,也属于个人债务,违背了摄魂的公序良德,产生的债务也属于是个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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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务转让证明的介绍 一、证明的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是因为这样可以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债权人接受的,债务人的履行仍然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合同法没有规定通知的形式,那么任何可以达到债务人的通知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以书面或者公证的形式将通知发送给债务人,在纠纷发生的时候举证上的难度会小很多。 原先的债权人如果和新的债权人没有厉害关系的或者其他的关系的话由他证明...


·事故罚没款能否分期付款?
       一、事故罚没款能否分期付款?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二、行...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一、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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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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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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