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的条件是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会进行判离婚。如果不符合离条件,那么即便是进行起诉离婚一百次法院也是不会判离婚的。在进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那么法院也是判离得。
  
  
  
  


·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平均分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平均分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二、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原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不少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都会有此一问,而这里的后代往往是指他们的子女。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 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给孩子,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共同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


·收入减少能不能同时减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是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承担多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是每月工资的20%到30%,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那么收入减少能不能同时减少抚养费?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收入减少能不能同时减少抚养费? 收入减少可以同时减少抚养费。因为收入减少是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法定变更条件。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 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现在的社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不管是因为什么,离婚是被允许的,但是很多离异家庭受伤害的都是子女。离婚时,没有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就会引起离婚后的纠纷。从而影响孩子的直接感受。所以,子女的探视权对离异家庭孩子的成长关系重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一、什么是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知,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由《最高人...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如今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同时,涉外婚姻破裂的也比例相当高。那么,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换言之,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即该向何地法院起诉?是当事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 (一)涉外婚姻管辖,法律有哪些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二、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1、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需要多久?
      虽然双方离婚,可是孩子还是自己的亲骨肉,为了让孩子健康的成长,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就成了一种责任和义务,抚养费是子女生活支出的保障但绝不是永久的支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就成了众议的话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般期限和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期限。 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


·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