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
  
  
  会有,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具体有哪几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8年民法典新规,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结婚后,双方在工作中所得的基础工资和所得的奖金,包括年终奖和额外奖励等,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主要是针对从事特殊行业的的家庭和人群的收入,如广告代言,知识产权使用费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主要是指,夫妻任何一方继承父母或者亲人的所得的财产,包括亲人和朋友所曾送的财产和重要物件,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夫妻婚内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中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管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来的一方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由于这类费用是公民因个人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所依法获得的补偿,理所应当归受到伤害的公民个人所享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依法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同样也只能归受到伤害者本人所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其遗产只归已婚的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受遗赠,夫或妻一方便享有所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的所有权。这一规定尊重了赠与人和立遗嘱人的意愿;
  
  
  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者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
  
  
  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其他一方个人财产,是指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而归属于特定行为人本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因参与体育竞赛活动取得优胜而荣获奖杯、奖牌,这类物品记载着优胜者的荣誉权,其财产所有权应当归享有该项荣誉权的夫妻一方。
  
  
  以上五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得到法律保护。夫妻一方个人特有财产是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为我们介绍了在我国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我们注意的的是有五类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因个人身体原因而获得的政府补贴或者是其父母的遗赠所得。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立案标准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立案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国家赔偿与个人赔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没有个人赔偿的这样一种说法,所谓的个人赔偿实际上也就是在民事纠纷当中,或者有些特定的刑事案件过程当中,给受害者造成了财产损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这是一般的赔偿行为,还有些特定情况下的国家赔偿,这两种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国家赔偿与个人赔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与个人赔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负担经济补偿。民事赔偿是指损害赔...


·婚姻无效缺席判决书下达后能否在上诉?
      婚姻无效缺席判决书下达后能否在上诉? 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此条之规定可看出,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


·在我国去法庭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无非就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一般都是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要向法院诉讼离婚的,不过像离婚的这种事情,这是在特定情况之下才会发生的,所以估计一般人都不太了解在我国去法庭起诉离婚怎么办?如果决定要起诉离婚的话,肯定原告需要了解一下这些法律知识。 在我国去法庭起诉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
      结婚本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需要钱的。双方在还没有结婚前都有属于自己独有的财产,其中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于不动产都会有实名制,不会存在财产不明的情况。那么,针对动产在结婚后有可能存在财产纠纷,很多时候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财产公证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婚前财产公证针对的大部分对象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未婚男女,当然已婚男女也是可以办理,只是相对未婚要麻烦很多,不能涉及婚后的财产。然后,是不允许找人代替或者委托他人,...


·结婚12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12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12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12年离婚财产的分割,尊重当事人的分配的协议,这是根据我国婚姻法39条第1款所规定的,当然了,如果说结婚的时间越长的话,那么可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就越来广泛,但是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的分割。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


·不同的原因导致受害者伤残的话,实际上国家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
      不同的原因导致受害者伤残的话,实际上国家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伤残评定的时候,所参考的鉴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们就拿交通事故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造成的后果也是有轻有重,对于受害者来说,受伤情况也都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制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2018制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举证的义务,而进行举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举证的,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会认可了。那具体来说,要是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


·一、女方怀孕可以协议离婚证吗?
      一、女方怀孕可以协议离婚证吗?女方怀孕的情况下,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财产应当怎么分配?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财产应当怎么分配?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


·起诉离婚多久判决离婚证?
       一、起诉离婚多久判决离婚证? 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