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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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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公诉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程序不同、包含的范围不同、后果不同、参与阶段不同。检察院对刑事一审案件及刑事生效案件(可能一审、也可能二审)均可以抗诉;对民事一审案件不能抗诉,对民事生效案件可以抗诉,但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抗诉没有法律依据,民事调解书检察院不能抗诉。
  
  
  二、具体情况
  
  
  1、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这个相当明显,就不多说了);
  
  
  2、包含的范围不同,刑事抗诉包括两种: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序非法,或判决偏轻,因此提起抗诉,将诉讼程序推进到二审程序;另一种是,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因此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此时检察机关依然认为判决有误,那么只能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这是审判监督程序,主要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而民事抗诉只能对生效判决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称为抗诉,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但民事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就找不到检察院的踪影了。
  
  
  3、后果不同,刑事抗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罪刑发生变化,既可能变重,也可能变轻;而民事看诉,则导致的可能是原被告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新分配。
  
  
  4、参与阶段不同,刑事抗诉既可以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中参与,也可以在生效判决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当然二者虽然同名、但意义不同);而民事抗诉只能在生效判决之后提起。
  
  
  公诉过程中,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抗诉在司法判决的程度上是有很大区别的。一方面刑事诉讼面临的判决一般比民事诉讼的判决要严重,另外,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而民事诉讼一般通过调解来解决相关争议,具体的抗诉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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