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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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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之后,可以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但一般在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之前就要将工程验收的申请提交,同时,在工程验收的时候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记录作为凭证。想要工程质量可以合格的验收那就需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相关的质量鉴定文件以及半成品比如说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的合格证书;施工过程中的详细记录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文件;检测试验和见证取样文件;以及其他必须提供的记录和文件。单位工程在验收的过程中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是单位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相关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一起按照设计的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该分别按照主控的项目和一般项目有序验收;隐蔽工程应该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之后,在隐蔽之前通知有关的工作人员来检查验收并且还要形成中间的验收文件;单位工程的验收需要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之上对于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主控项目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果在验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要立即处理并且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一般的项目应该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者是对试件的代表性存有怀疑时,需要采用钻芯取样,如果检测的结果是符合工程建设的设计要求的,那么就可以按照合格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需要其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以及装饰工程全部都合格。同时,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以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这些材料都要齐全。还需要工程的竣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测意见,竣工检查以及竣工验收条件的检查。如果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且工程也验收不合格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进行修复,在修复后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工程价款,但是修复费用一般由承包人承担;如果修复后还是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是拿不到工程款的。
  
  
  


·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关于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内部承包人所雇用的人员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二是承包企业业务后的员工与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相信您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这两类的问题,那么,接下来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为您依次讲解。一、职工内部承包所招用的人员,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首先,从内部承包的性质来看,内部承包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手段,内部承包人在承包范围内招用人员,其代表的是公司,最后的后果也由公司承担,可以视为职务行为。因而...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二、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不想在雇佣一个劳动者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您立马就会想到辞退一次,但是辞退的情形有哪些呢,因为如果是不在法定情形内用人单位如果单方解除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到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赔偿吗,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是怎样的?
      近年来,因建筑工程导致的纠纷事件日益增多,为提高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质量,促进法治发展,我国颁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4年3月又出台了专门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的文件。由于工程鉴定专业化、复杂化,从业人员一般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今天,我们就该法规中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中有关质量鉴定的条款为您进行摘录。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是怎样的? 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并实施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司法...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些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或者其他的设施,还有公路、铁路、码头等用地都属于工业用地。既然要使用土地,就会有使用期限的问题。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对何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并未进一步作出明确统一的解释。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一种观点是这个所在地应当是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一种观点是这个所在地应当是受...


·工伤认定申请要几天
      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须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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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没解除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用怎样的人,哪些人能用,哪些人不能用,给其什么样的报酬合适,这显得尤为重要。而企业用人之后,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离开此企业后,却未与他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下面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看看劳动关系没解除所产生的影响的相关内容吧。 一、劳动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而需要一定的程序,如双方协商、一方书面通知、仲裁或者诉讼解除。实践中,...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分类有哪些?
      1.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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