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刑事诉讼案件之中提到的取保候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保证人交保证钱财,同时也要出示保证书,这样做能够保证随传随到,属于强制手段。如何在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有如下几个条件:1.对于犯下寻衅滋事罪的当事人,可能被判拘役管制或其他独立附加处罚的。换句话说如果犯罪嫌疑者所犯下的寻衅滋事罪情节比较轻,那么就没有逮捕的必要性,不过也有可能是审查不到位或者其他任何阻止诉讼进行的手段,这种情况应该选择取保候审。2.
  犯下寻衅滋事罪的罪行如果情节行为比较严重,当事人很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这个时候适当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能够避免触发社会危险性,同时又没有逮捕的必要的话,这是很好的一种选择。3.犯罪的人本来应该被逮捕的,但由于嫌疑人身患严重的病,不适合被羁押,或者是嫌疑人已经不能自理生活的,同样也可以选择取保候审。4.如果嫌疑人本来依法是要被逮捕,但是又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正在哺乳期间的。在这些状况下,如果能在逮捕之前就了解清楚,那么不用行逮捕;如果是已经被逮捕了才发这个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改变强制法律措施,改为采取取保候审。5.如果是已经根据法律实施逮捕的嫌疑人,在通过了讯问、审核等程序之后,并且被认定为逮捕的证据不充分的。也就是说被拘留人也许会被判有期徒刑这样的惩罚,然而如果缺少证明犯罪真相充分证据,在被拘的法定时间内又无法集齐相应证明,那么就需要继续收集证据。6.已经被拘捕羁押的寻衅滋事罪嫌疑人或者说是被告人,在法律规定审核程序的办案时间内无法结束查案,这种情况下选用取保候审的方法是不会对社会有危险的。除此之外,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7项,对待挟有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明,有一定几率会出国躲避审查,但是对于没必要抓捕的嫌疑人就能够取保候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矩,犯下寻衅滋事罪的人只需有上述六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就足够选择采用取保候审。不过相关本部门是否允许取保候审就不是一回事了。寻衅滋事的嫌疑人在选择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继续判刑,这要根据具体的事情,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案件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手段之一,所以选择了这个办法也表示案件终结或者不被判罚。是否需要坐牢仍然需要司法部门的后续审查处理后才能知道。但是根据能够选择取保候审的条件来看,被允许取保候审一般都属于较轻的罪行,不会有太重的惩罚。所以最终的判刑到底是何,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情况。假如在最终查明案情并且确认犯罪行为就绝对会有刑法判处的,一般在三年以下的刑法是有机会缓刑的。
  
  
  


·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哪个部门?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哪个部门? 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一般都是向检察院进行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前和批捕后取保候审有何不同?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这是对嫌疑人、被告人很有利的。那在获得了取保批准之后,作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在出去之后,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的,具体如下面所示: (一)如果没有经过执...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保释,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刑事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保释的期限最多为12个月。那要是保释期满后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释期满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


·法律中受贿罪能取保候审吗?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不少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其中就包括了受贿罪,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那在涉嫌构成此罪的时候,对行为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此时受贿罪能取保候审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们可以提供取保候审服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嫌疑人被批捕后取保候审归谁办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取保候审归谁办? 批捕后取保候审归公安机关办理,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团伙打劫能取保候审吗
      抢劫罪不能办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县城取保候审期间能到市里吗
      可以。但是必须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去申请,派出所同意后,方可离开县城去市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第八、从事特定活动的;第九、违反规定出入境的。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说明取保候审规定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解除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 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