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交发明专利年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明专利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专利。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呢?我们怎么样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不知道如何去缴纳专利年费,以及缴纳的费用应该是多少,那么我们申请完专利之后应该怎么样去缴纳我们的专利所需要的年费呢?专利申请之后是要经过中国专利局批准,然后授权给你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才具有这一项专利,专利权人在有了专利权之后,应该按时的及时的向中国专利局缴纳一定金额的年费,虽然有不同的专利,有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这三种专利他们的期限和缴纳的方法是一样的,只不过有不同的年费的标准。专利年费的年度缴纳计算方法和发明专利的年度维持费缴纳计算方法是相同的。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明确规定。专利法和它的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第一天是不算在期限之内的,期限是按照年或者按照月来计算的,用它的最后一个月的对应的那一天作为期限满的那一天,这一个月没有这一天的,就以这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期限届满日。缴纳年费的那一个年度是从专利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到下一年的同一天,如果满了一年就叫做一个年度,从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第一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就为第几年度年费,应该在到期日的前一个月内按时缴纳。年费的缴纳是在授予专利权的那一年开始向中国专利局进行缴纳的。授予专利权那一年的年费是这样来进行规定的,以中国专利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上的那一天,再加上三个月就是授权日。如果是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日在专利维持费道歉日之后,专利权人就不用再缴纳那一年的年费了。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的,如果你没有缴纳一定的维持费,就直接缴纳这一年的年费,如果你已经缴纳了维持费,那么只需要补交年费和维持费之间的差额。其他两种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是这样的,也是以中国专利局他们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那一天起,再加上三个月就是授权日,授权日在第几个年度就要缴纳第几个年度的费用,如果申请人在收到了授权通知书之后,没有按时缴纳专利证书费,那么就要在下次缴纳年费的时候,一同补交上专利证书费。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期限,还是没有缴纳专利费的,年费的有六个月的延后期,如果你在这六个月里面即使交纳了专利年费,那么你还需要另外交上25%的年费,作为你的拖延缴纳费用的惩罚金,如果你过了这六个月,还是没有缴纳年费,那么中国专利局会向你发出一个通知,通知你不缴纳年费就视为放弃专利权的通知,并且在专利公告上进行公告,这样的话,专利权人是不能够请求恢复原来所有的专利权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


·一、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


·股权转让盈余公积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股东与受让方股东之间的事,被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计算股东权益时,盈余公积也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因此也应该计算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判几年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判几年 一、交通肇事罪判几年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交警罚没款单半个月的时间可以不交,根据罚没款的追缴时限的规定任何人在被判处支付罚没款之后需要在半个月之内缴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


·北京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车辆成为大众交通工具,交通安全问题也因此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就不得不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而不同省市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规定不尽相同,那么,2017北京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讲述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


·2手房交易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考虑到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在实际购房的过程中,其实还是有不少人并不了解具体的交易流程,这就产生了一定的担忧,怕自己因为不了解而造成利益受损。那具体来说2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呢?另外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此时又应该注意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2手房交易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对房屋进行全方位了解 买卖双方应该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要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调解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调解怎么办?交通事故轻微伤调解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害的后果来确定赔偿金额,然后签订协议。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2、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交通民警应当实行...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刑法上定性为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驾驶人有严重疾病需要及时就医的,并且在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允许监外执行。那么醉驾监外执行回家需要什么手续?现在我们就来解释一下。 一、醉驾监外执行的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


·一、交通事故轻伤和轻微伤的量刑程度一样不?
      一、交通事故轻伤和轻微伤的量刑程度一样不?交通事故有伤残鉴定,不一定就是轻伤鉴定,只有构成重伤以上才可能涉嫌犯罪。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的法人在设立之后,需要给那些在职的职员缴纳社保,不少人会疑惑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对于公司的职员,是否需要给其缴纳社保,需要根据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加以确定,一般来说,为了减少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会替其缴纳。 一、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