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权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通过下面内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一、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1、剽窃。剽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发表、登记别人依法获得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剽窃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部分抄袭或者全部抄袭的方法,在别人有著作权的软件上签署自己的名字。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擅自把别人所拥有的软件自行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非法复制行为主要表现为盗版行为,盗版此种侵权行为是目前的市场上,最常见、也是最为大众所认识的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抢占了正版制作商的商业利润以及市场份额,危害极大,也极为明显。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又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别人所拥有的软件进行修改、演示、注释、翻译和应用的非法的使用行为。例如,企业未经允许,在内部计算机的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别人的软件;或者将别人的软件经过擅自修改、注释、翻译过猴拿到市场上推广、追求这些不合法的利益。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又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也没有经过软件拥有人的许可,将软件学科第三人使用。这种情况通常表现在系统软件、计算机硬件的分销商、零售山、生产商为了达到推销自己生产、销售的软件或者硬件,没有通过授权就在自己的硬件中预装软件或售卖系统软件是搭送用户软件。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又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也没有经过软件拥有人的许可,将软件转让给其他人。一般表现在生产商剽窃别人的软件后署自己的名后对外销售或对外发表。这种侵权行为具有非常大的侵害力同时也具有强大的隐蔽性。二、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后果?1、行政责任。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对侵权人进行没收一切不合法利益所得或者进行罚款等处罚。2、民事责任。由相关部门要求侵权人停止他的侵权行为,并消除对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影响、对软件著作权所有人进行公开的道歉并赔偿对软件著作权所有人一定的损失。3、刑事责任。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的,应该有司法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权是危害极大的侵权行为。如果软件著作权收到侵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有效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停止他人的非法侵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该提出异议,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是法律为保护作者创作的作品,艺术创作等等赋予作者的一项权利。著作权,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严重的,涉及犯罪的会通过刑事诉讼来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扩大市场规模,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刑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行为人侵犯著作权,要构成犯罪的话,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1.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故意的,而且需要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


·商标有效期可以续展不?
      商标有效期可以续展不?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申请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


·商标侵权向哪个单位投诉
      商标侵权向哪个单位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都是什么?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比较复杂,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很多人倾向于在网络中写小说,虽然看似这些没有申请著作权,但是也可以享受一般著作权保护,因为著作权作品完成发表即享有,但是如果有人抄袭构思并提前申请了著作权呢?那么又要如何保护自我权益呢?网络著作权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瑕疵的,所以最好还是在写完文章发表时即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填写作品登...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没有向相关的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3、网络抄袭与剽窃 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一般不会。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


·商标被异议抢注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被异议抢注应该怎样办理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提出异议注意事项: 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 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 4,自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