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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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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在婚后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不仅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将抚养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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