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的条件具体包括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注册商标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准注册。首先,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二、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5)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7)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8)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普通商标要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在普通人认为的商标上,可能会因为并不满足《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即使提出了申请,但最终也不能成为注册商标,而只能当做普通商标。若之后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对普通商标的保护也是比较小的。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我国对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


·一般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一般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类型是什么 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二)仲裁。《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仲裁机构依法行使的解决...


·商标侵权在合伙前已经发生应该怎么办?
      商标侵权在合伙前已经发生应该怎么办?商标侵权在合伙前已经发生应该协商或向法院起诉。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 一、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 会被注销的,《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


·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一、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恶意争议商标构成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


·商标侵权诉讼期限是多久
      商标侵权诉讼期限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6、因未按照要求...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