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在公司新成立时,会要求所有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入股。其中,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投资时的出资形式。土地对于公司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土地使用权的撤资也是被允许的。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使用者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因使用者的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经常会背负如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这种土地使用权不仅在权利的行使和处置上受到法律和抵押权人等其他权利人的限制,而且因其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
  
  
  这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如用于出资,将使投资者或股东的出资变得不实,违反公司法所确定的资本确定原则,在内部会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外部则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出资的土地不应背负权利的负担,而且,在出资之后,出资人亦应继续承担免除土地负担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出资和撤资的,这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在法律上都是合理的行为。在对于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的过程中发现有损利益或者有违背法律的行为的,是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撤资的申请的。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土地资源局进行详细咨询。
  
  
  
  


·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目前,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符合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那么,在中国,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这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话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土地使用权是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审批给企业、个人等进行使用的权利,在审批过程中,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起到直接作用。然而,有些工作人员却利用职权方便,非法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破坏国家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法律规定相关条例对这一非法行为进行定罪和处罚,下面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定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


·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在陕西省,凤翔县近年来经济也取得了十分瞩目的成就,因此,在这背后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在这其中,道路,尤其是高等级的道路对于经济的助推作用不言而愈。所以目前就有当地居民咨询: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关于省道征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几年,河北省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力度,不少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征用到了一些农村土地。这期间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够多拿些征地补偿款。即便是在河北省内,各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


·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在城镇地区的土地,一般都是由开发商聘请建筑施工单位修建,工程在修建完成后,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在满足验收标准之后,开发生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一、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开始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制度,该项制度一方面完善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登记手续,另一方面方便商品房购房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步骤,其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减轻了出售...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拼创业,好不容易才能买一套房子。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和开发商签署合同后,就要缴纳一笔首付款。那么,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当地政策。 一、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最为重要的是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征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规定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


·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是什么?
      房地产的他项权利时将房屋或者是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别人,别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有房地产他项权证,是在将房地产抵押后,到房管局由房管局颁发给反房地产抵押给的一方的权利证书,保护了持有他项权证持有者的合法权利。 一、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证内容记载,载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