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
   民法典相关规定:
  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通过以上文字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在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时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有许多的处理办法,如协议补充,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等。同时对不明确的一方,另一方可以随时履行。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抵押合体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履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房地产抵押是一种标的物很大的担保行为,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物须保险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将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抵押权人需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出借或者改变抵押物用途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二、什么是要是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


·没签合同能直接离职吗
      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


·买卖合同单方毁约所承担责任是什么?
      买卖合同单方毁约所承担责任是什么?买卖合同单方毁约应当赔偿违约金以及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一旦拟定并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许下了不能违反的承诺,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违约后,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合同签订后我们是需要对内容进行履行的,后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是可以根据合同的违规处罚内容做相应的处罚,还有就是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内容,但当前人们对于合同的抗辩权并不了解,使用起来也不知道要从何下手,那合同抗辩权有哪些呢? 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合同法》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二)约定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任何会产...


·合同违约金赔偿规定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并非一定是过分高于损失,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作出裁决。一、合同违约金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终止,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并且形成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而合同终止原因除合同解除外还有合同的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不过,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年我国各类合同印花税率多少?
      我国的财政支出来源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收取的税收,税收的种类有很多种,几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需要缴纳税收,在所有的税收种类中有一种税收是印花税,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因为这种税收种类不太贴近日常生活,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印花税率多少的问题。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


·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有哪些?
      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有哪些?现在想通过养殖致富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养殖骗局也越来越多。原因也就是收到高收益的诱惑,还有对合同法知识的欠缺,所以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吧,以免更多养殖户受到欺骗,财产受损。 养殖合同诈骗的套路 第一步,发布虚假广告引人上钩 这类养殖广告,通常号称免费提供种苗,产品保价回收,小投资大回报。骗子公司提供给养殖户的幼苗或者种苗,是他们以廉价从外地收购回的成活率极低的动植物,而...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1 、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 509 条第 2 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