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则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保护权。所以一个专利既符合实用新型又符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那么申请发明创造是更好的选择。从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到实际获取专利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因为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各种资料,提交至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待核实受理时候,专利权的相关部门会对专利进行实质性的审理,其审理的期限比较长,以及公告的期限都是很长的,一般会在18个月以上,而获得授权的时间一般不会少于3年。保护期限的起算时间:1、对于专利权的保护不与其他权利相同,该权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是对权利人智慧结晶的尊重和重视,同时也是对鼓励和激励发明创造。但是该对该权利的保护也是有 一定限制的,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上得到的保护和利益应当是有一定限度的,或者是说人类需要发展进步,可能需要已有技术进行支撑,也需要对科技和社会的进步减少成本。而其他的权利一般不采用保护期,比如说物权,经过国家相关机关登记认可的物权,即表示该权利主体人已经是该物品的所有者,如果给该物品的所有权在额外规定了保护期限,那么在保护期后这个物品又是谁享有呢。根据一般的社会认识,物品无为无主物时,收归国家所有,那么多年之后很多物品够归国家所有了,这样的规定貌似让公民产生了不安全感,不论自己是否享有该物品,最终会 因为一个保护期,若干年后导致丧失了物品的所有权。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性质不一样,其知识产权释放后,收益的是社会,而不是仅针对个人。2、根据相关的规定,专利的期限计算的时间应当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其申请之日即为向专利申请的相关行政机构提交申请之日。但是该申请日不是生效之日,同时 如果该专利是涉及到跨国申请,可以根据我国与他国的互惠条约进行确定。计算时间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原因是自申请日开始专利产品的说明就有被暴露在公众视野的危险性,如果他人在此过程中通过不合规不合法的手段偷窥了专利的说明内容,进行抢先申请或者是抢先生产,那么专利权人的利益将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不会起到专利申请对权利人的保护作用。而专利保护的计算时间一般从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因为专利授权的时间就已经很漫长,甚至是几年,而扣除这个时间,专利权人所享有的真正受保护的时间很少了。同时如果专利权人在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年费,那么视为其已经放弃了该专利的保护和权利,其保护期中断或者是终止。所以权利人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应当重视申请权利之后的维护。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侵犯商标权怎样取证? 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商标权案件专...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除汇编作品外,还有一种看起来类似的作品叫做合作作品。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汇编作品的作者不需要在所用的作品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合作作品的作者们...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中国专利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中国专利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过期的专利权公司还属于公司吗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 1、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2、仲裁。《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呢?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我国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都有规定。专利权实施许可按照不同的类型划,可以进行如下几种分类:第一种分类名称是专利实施的独占许可。专利的权利人和专利的被允许使用人双方要签订合同,在合同内容中,要约定好专利使用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同时也要约定只有被许可的一方才能实施这项专利技术,未被许可的其他人没有使用这项技术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也失去了自己对这项专利技术的使...


·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一、我国哪些技术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需要具备四个要素:具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主观意图;字号的文字...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 品牌是产品质量的代表,随着人们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很多企业倾向建立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商标被其他公司侵占或者盗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先要使用商标,需要签订商标使用合同,那么商标使用合同范本如何写呢?小面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回答。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