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单位:元/亩
  
  补偿标准 地类修正系数 县、市、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旱地、园地 林地 平江县 41900 37300 32000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湘阴县 47400 41000 35000 1 0.6 临湘市 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汨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岳阳楼区 60500 50000 1 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 1 屈原管理区 43800 38000 1 1
  
  注: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岳阳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区域编号
  
  补偿标准
  
  二、区域范围
  
  Ⅰ区
  
  60500
  
  1、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洛王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城陵矶街道办事处、
  
  望岳路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东茅岭街道办事处、
  
  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冷水铺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
  
  梅溪乡行政区域;
  
  2、岳阳楼区郭镇乡行政区域;
  
  3、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求索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
  
  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行政区域;
  
  5、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三荷乡随岳高速公路以西的行政区域(含三荷乡的公城村、三荷村、三旗村、
  
  洪山村、王桥村,花园村、花果村、芭山村、星光村、二王村,康王乡的木安村、夹铺村、茶蔸村、薛家村、
  
  长岭村、建新村、茆山村、茶园村、新园村、木里港村、金山寺村、康王村、熊澎村、新华村、羊角山村);
  
  6、南湖风景区附近的月山管理处(隶属岳阳县行政区域)、岳阳楼区湘北水运公司、
  
  月山船厂(隶属岳阳楼区行政区域)等区域
  
  Ⅱ区
  
  50000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随岳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随岳高速公路所在村)的行政区域
  
  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区域编号
  
  补偿标准
  
  区域范围
  
  Ⅰ区
  
  41900
  
  我们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一直以来都是受到各界关注的,主要还是因为农民的利益必须要得到切实的维护,但同时也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至于岳西县的补偿,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计算。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了解本区域的征地问题,就应该查询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新雅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包括耕地,宅基地等。我国对农业及农村问题历来十分关心,屡屡出台文件。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的政策,可以说关系到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作为农民,应该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那么,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向土地所有者租借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给其一定的租金。而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把自身的使用权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土地需要从土地所有者处获得,而租赁土地使用权只需要支付给土地使用者相关的费用。那么,承租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与租赁土地使用权两者的概念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因适应地区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尤为重视,土地使用权便成为了社会聚焦问题,人们对于土地使用证的了解也是甚少。然而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问。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将在这篇文章加以介绍,能够让您更好的了解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


·异地行驶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行驶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行驶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办理具体咨询当地车管所一般所存在的细节都会有所变化的;需要办理过户,这样行驶证才可以变更持有人。 (一)、基本流程 : 车管所查档 → 刑侦、工商验车 →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 领取行驶证正本 → 购置税过户 → 保险更名。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款并已经入住之后,才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了。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对于购房者又有什么风险,我们这就为您娓娓道来。 一、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首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一、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权力,但没有授予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方式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力。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


·广西贵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贵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


·机动地承包20年可以吗?
      机动地承包20年可以吗?可以的,机动地的承包年限,法律暂无规定,一般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承包期限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对耕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