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有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说到房产的处置权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考虑房屋的所有者是有几个人,如果是只有一个人,毫无疑问,自己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只要合法,但是,如果是有多人共同所有,就需要经过所有人的签字同意。那么,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看下文介绍。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吗
  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两个人共有,共有人都有对房屋管理和利用的权利,因此其中任何一方对此进行出租都是有效的,租金归共有人共同有。如果子女的话,必须是成年而且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签字才具有效力。
  1、当然如果房产共有权人不能都到场的,务必让未到场的一方出具同意卖房的书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房屋属不动产,而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因此依照第三人是否善意来决定合同的效力是没有法律和理论依据的。
  3、不动产不适用家事代理制度。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作出决定。但该规定将家事代理仅限于日常生活需要,涉及到夫或妻卖房这一房地产交易的重大财产事项,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不适用家事代理,需要经双方同意。那么如何判断第三人为善意还是恶意呢?这里涉及到一个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此时举证责任在共有人一方。而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比如有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原件等。不用支付违约金,因为本身合同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关于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很明显答案是无效的,因为,如果房产证上是有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两个人都共同对这套房产有处置权,但是任何一方单独对房产进行买卖或者租赁是无效的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合同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详细介绍。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一般而言,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尤其是那些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北京就是其中之一,相信打算在北京买房的人,一定很想了解北京相关买房政策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介绍给您。一、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1、北京本市户籍居民买房条件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买房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


·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形下,房屋应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2)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要收税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要收税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房子不要收税,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倒是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二、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身份证...


·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许多夫妻会在结婚之后共同购买房产,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买房会选择贷款购买。在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但夫妻双方却选择了离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只能由一方获得,也需要将贷款人信息进行变更。那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手续怎么办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


·疫情延迟还房贷怎么弄?
      疫情延迟还房贷怎么弄?疫情延迟还房贷可以通过查询自己所借款的金融机构,是否出台相关的延迟,还贷款的一些政策,紧接着就是领取相关的表格来进行填写,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身份证明。二、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疫情上不了班可以通过申请延期还款这种方式来进行。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


·婚前买房的情况不同时,离婚房产怎么分?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同的看法。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因财产来源的多样化,离婚财产分割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针对在购房时的多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我们来具体说一说: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