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有以下后果: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资料,根据上面的相关知识,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是双方在自愿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要承担一定的后果。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您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都有哪些
      实践中,最让购房者烦恼的事就是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问题。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都有哪些呢?作为二手房的购房者,您一定要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并学会避开这些纠纷,这样您才能顺利的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具体而言,二手房买卖一般有哪些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都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名下房产继承规定是: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承步骤是怎...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中介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1、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2、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


·如何避免期房一房多卖?
      如何避免期房一房多卖?1、购买新房必须先查看房产五证是否齐全,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后到当地房管局确定这套房子当前没有销售出去。2、确定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确定甲方是房地产开发商,不能说其他机构或者人员二、一房多卖构成刑事犯罪吗?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所以朋友们在买卖房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特别是您去进行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买卖流程这样会极大的节约我们的时间,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以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的购买流程大致可以分为:选择目标区域、选择中介、看房、谈价格、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办理按揭贷款、产权过户、物业交割,落户,以下我将逐一介绍: 一、选择目标区域 首先,你从工作、家庭、学校、交...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


·202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上,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同时对于法院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什么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不过上述的最终结果就是房屋产权的判决问题了,当事人应该尊重法庭的判决。我们为您介绍的是,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的,但是我国各地过高的房价,也确实成为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难以逾越的一个鸿沟。所以现在房地产市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也是非常惨烈的,有些商家为了能够解决目前这种困境,推出了所谓的零首付,导致有一部分的公民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买房子可以零首付吗? 一、在我国买房子可以零首付吗? 1、零首付买房是指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的行为。 2、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