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3、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中,是否约定利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如果要约定利息的话,那么必须说明清楚,而要是约定不明的话则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如果你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淄博律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一、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内容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二、相关拓展内容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及案件败诉风险 4、上门咨询收费50元-100元;法律援助及电话咨询免费 二、收案 1、分析案件风险,签署谈话笔录。 2、收案审批 填好收结案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交委托人过目签字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做好谈话笔录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填写授权...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注意不需要缴纳押金 网上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有着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纵使不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也需要审查贷款人的信贷记录、收入情形、工作或经营状况等信息,并且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定。正规的贷款机构在放贷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进入贷款周期后按期还款。 2、肯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 网上贷款尤其如此。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全部的贷款,不管是银行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款,都需要你有还款能力...


·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
      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 一、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供什么证据
      我们知道,打官司不同于协商、调解,它需要有证据的支持。这也就意味着,纠纷当事人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才有可能打赢官司,自己的诉讼请求才能被满足。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供什么证据呢?换句话说,进行债务纠纷诉讼要哪些证据?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供什么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


·法庭对于拖欠货款判决是怎么样
      法庭对于拖欠货款判决是怎么样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拖欠货款违约金?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 2、通过查阅几...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问题在当下社会日趋频繁,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债权债务问题时常牵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书写订立的不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提供一份规范的协议书文本。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


·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一、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是: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