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长沙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在长沙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地补偿项目的统计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土地利用开发情况而认定,在制定征地补偿的项目和标准时,应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管理,与拆迁户就征地的相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拆迁补偿纠纷,这些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直接财产利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重视。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由于一些市政工程的需要,对相关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那么市政府是需要向相关的人民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征地赔偿的问题,各个政府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赔偿的时候也是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本...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地区的政府都在进行征地。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会给被征地一方高额的补偿款。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份不小的收入。但是,当夫妻离婚时,这部分补偿款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能您还不是很清楚。下面跟随我们一起学习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一、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征地补偿款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归属于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农村土地征收程序: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按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这样对于提高闲置土地使用率非常有好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争议。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案例和您简单讲一讲。 一、案例分析 2000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将自己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村李某父亲,之后李某之父一直耕种该承包地。2001年6月李某之父又...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全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发展城市、发展交通道路,必要的拆迁是一定会发生的,拆迁又意味着出现征地,征地一般是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征地以及国家为了发展征地工作,那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评估标准去衡量房屋的价值?我们今天要介绍的是“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全文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一、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别墅的所有者也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业主也会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来说,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别墅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2、别墅土地使用证是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无法证明您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需要提前向土地管理部门续期,不续期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回。 3、别墅的...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一、什么是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二、征地拆迁的流程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


·违章可以在异地处理吗?
      交通违章对于每个私家车主来说都是会收到的交通处罚,这类处罚都是由于交通驾驶者本身自己造成的违规交通。这类事件的处理都是由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的。那违章可以在异地处理吗都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一、异地违章如何处理1,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2,委托给违章代办机构这些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0年合法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0年合法吗?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3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


·住房5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5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关于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在人们之间口口中疯狂的相传,并且在网上也掀起了很大的讨论热度,由于网上一些网友的言论,使得这一规定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紧迫感,也对于政府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压力。那么,到底住房50年土地使用权是怎样规定的?我们将针对这个情况您详细剖析,解答您的疑难困惑。 一、相关法律条例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