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行为人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但此时,司法机关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实践中,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照片。
   2、书证
  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3、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证言、街坊邻居证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属证言、同学同事证言、亲友证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员证言、被盗婴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证言、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
  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事主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死亡鉴定、重伤鉴定、轻伤鉴定、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衣和血迹的鉴定)等;
  (2)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足迹、刀痕、枪弹痕迹等的鉴定;
  (3)文书鉴定;
  (4)物品鉴定,主要包括对毛发、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的鉴定;
  (5)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6)其他有关鉴定。
   7、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主要包括现场范围、现场照片、现场勘查图,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2)物证:主要包括物证照片、物证勘查图,物证勘验、检查记录等;
  (3)人身:主要包括人身照片、人身检查笔录等;
  (4)尸体: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图、现场尸体照片、尸体勘测验、检查笔录等。
   8、视听资料
  主要包括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微机数据库等。
   9、其他证据
  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收缴笔录、指认笔录、辨认笔录等。
   二、绑架罪证据要证明哪些内容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取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如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地策划、实施或指使他人策划、实施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非法剥夺被绑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绑架人、伤害或杀死被绑架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的与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要挟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交易条件或接受交易条件的证据等。
   3、证明犯罪嫌疑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这主要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工作证、学生证等证据以及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精神正常的法医学鉴定材料等。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此时都必须要收集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至于犯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辩护律师也可以参考这些证据,来收集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然后争取宽大处理。


·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我们经常会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强奸案件,有些案件的审理大快人心,对罪犯分子给与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我们看不太懂,明明都知道是强奸罪,法院却认定证据不足。证据是所有案件审理中的最关键的因素,那么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


·2023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犯罪主体是指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二、犯罪主体有什么意义1、定罪意义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必备的条件之一。任何犯罪都有主体,即任何犯罪都有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两方面,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1款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未作规定,作为行贿人的经营者,交易对方实施交易行为的人,经营者的员工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行贿行为也是经营者的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一)给予或收受回扣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拘捕后多久到法院宣判,具体的时间是多久?
      案件从拘留再到法院开庭要多长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 (三)使用不符合国度规定...


·骗多少钱属于诈骗犯罪?
      骗多少钱属于诈骗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


·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如何应对刑事拘留
      派出所可以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权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中就包括了刑事拘留。但法律中也规定派出所进行拘留有时间限制,那一般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37天。 二、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惊慌,先要尽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个公安和检察机关抓捕的、关在那个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关押地点,可以到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 对于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


·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有哪些不同
      相信您都知道,很多刑事犯罪之间其实是存在相似之处的,这里就包括了抢夺罪与抢劫罪,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今天,我们主要就来为您区分一下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有哪些不同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聘请代理人的话,法院会甚至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关于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刑诉法第41条就有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第四十一条 【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故意伤害罪重伤九级判刑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