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首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没收;如果是提出保证人的话,保证人没有及时报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的,要处以罚款,有犯罪行为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体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这一事实会作为最终判决量刑的情节。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后应该做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保释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保释时,应当告知被保释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保释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若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那么在取保期间就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而不应该出现逃跑的行为。有句话说的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之后被抓回来还要承担因此的不利后果,其中就包括没收或扣除部分保证金,对保证人处以罚款,给予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甚至还会对之后的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一个人,涉嫌犯罪,但罪行不重,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可以申请。而强奸罪是一种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强奸罪能取保候审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作出如下解释。一、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强奸罪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有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妨碍诉讼顺利进行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
      公安取保候审法院失信人员拘留吗?取保候审后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会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那么对于贩毒罪来讲,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1)贩毒罪的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就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要判决实刑,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变更的强制措施。二、看守所收押人犯程序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


·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
      一、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有可能被批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光靠字面意思是无法理解的,这需要我们进行专业的解释,在我们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寻衅滋事的情况,那么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关于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 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 一、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 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 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可以抵消拘役吗?
      取保候审可以抵消拘役吗?取保候审不可以抵消拘役,因为取保候审是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司法判决措施,所以不存在抵消拘役的刑期说法的。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