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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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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
  
  
  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
  
  
  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 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
  
  
  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
  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问题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
  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有些人总是心存侥幸,忘记了老话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到东窗事发的那天才追悔莫及。也有些人原来犯过错误也为此付出了代价,等到刑满释放之后满心希望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却发现生活已经接纳不下他,于是乎好多人又重操旧业,最后再一次的二进宫。遵纪守法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可真要把这四个字贯彻一生,靠的是自律和环境。
  
  
  
  


·诬告陷害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


·有什么情形不能适用缓刑
      什么情形不能适用缓刑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


·刑事诉讼法退还保证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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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抢劫罪和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总会有人在不起眼的地方实施犯罪行为,而抢劫罪是最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在抢劫过程中如果遇到被害人纠缠抵抗的情况可能会惹怒犯罪分子造成一些伤害或者死亡,那么抢劫罪和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 一、抢劫罪 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暴力方法是抢劫罪的主要方法之一。对于如何理解抢劫罪中的“暴力”的强度范围,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见解。这从对抢劫罪中“致人死亡”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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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存在,证据包括了人证、物证等,而见证人就是指掌握犯罪嫌疑人证据的人。为维护社会法治公正,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见证人的范围。那么,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下面您就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的相关知识吧!《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见证人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而言,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


·涉嫌组织卖淫罪判多久
      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有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那么多半就会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犯罪。此时,按照规定就要对行为人即这里的组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涉嫌组织卖淫罪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对情节严重的认定: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


·私闯民宅打伤人是什么罪
      私闯民宅打伤人是什么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规定,其实不然,那么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定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到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玩忽职守罪等,具体需要根据案情来确定。 二、承担的责任 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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