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贷借款凭证在网贷中的作用?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网贷借款凭证在网贷中的作用随着投资人对P2P网贷平台透明度要求的越发提升,一部分在信息披露上成绩不错的P2P平台成为了广大投资人眼中的香馍馍。首先就要说到造成国内P2P平台跑路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平台的自融行为。所谓自融就是平台通过伪造标的项目在线上吸收投资人的资金,但实际上资金是拿来给自己的企业输血或者挪作他用,资金根本没有流向所谓的借款人。而这种自融行为的风险是特别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的,也正是这种行为造成了一大波P2P平台的跑路,让投资人谈P2P色变。而转账凭证,正是打破平台自融行为的一记重锤。通过转账凭证投资人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资金到底流向了何处。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出现“高额罚息”“裸条催收”等极端事件,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的确急需或正在适用网络借贷的大学生,海淀工商建议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选择正规途径。要选择合法的、正规的、有营业资质的借贷平台,可通过工商部门或银监会等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核验企业是否有相关资质。同时,要登录正确的网站,交易时确保网址输入正确,避免误入钓鱼网站。二是要谨防信息泄露。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他人使用,不要帮助他人在借贷平台开立账户或注册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守住个人信息和财产的安全防线。三是要合理选择借贷。要衡量好自己的经济实力,按自己的偿还能力选择借贷金额。同时,要注意规避风险,按时还款,避免个人经济和信誉受损。四是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因为盲目追求物质享受而冲动消费、过度消费,甚至负债消费,尽量避免使用网络借贷。 网贷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暂且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出于一个较为灰色地带,尤其是校园贷。学生轻易将自身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这就为对方提供了伪造借款凭证的不要条件。所以在不得以的情况需要进行网贷时,一定要选择好平台,保留好相应存在凭证,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有诉讼请求才会有被采纳的可能性。
  
  
  


·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
      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 一、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 如果仅计算本金1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2300元。诉讼费仅是原告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最关键的还是要看案件胜诉率有多大。 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


·在我国欠网贷钱死了还用还吗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平台都已经被国家强制性地关停了,因为网贷自开始盛行了以后,有不计其数的大学生甚至是研究生就是因为欠了好几十万元的网贷,最终选择了自杀的这种方式草草了结了自己的人生。如果债务人在网贷的时候没有任何担保人或者抵押物,欠的这笔网贷基本上是就不用还了。 一、在我国欠网贷钱死了还用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


·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一、服刑期间又被债务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服刑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需要分具体情况。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小贷公司债权转让一般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转让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贷公司把它放贷形成的债权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债权转让的话,是法律所不允许而构成违法的。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


·公司债务转让证明的介绍
      公司债务转让证明的介绍 一、证明的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是因为这样可以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债权人接受的,债务人的履行仍然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合同法没有规定通知的形式,那么任何可以达到债务人的通知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以书面或者公证的形式将通知发送给债务人,在纠纷发生的时候举证上的难度会小很多。 原先的债权人如果和新的债权人没有厉害关系的或者其他的关系的话由他证明...


·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人要是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话,此时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讨债,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合法讨债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若属于违法讨债的话,那么肯定是对债权人不利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


·借款人可以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借款人可以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一、借款人可以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