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四、 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以上就是我们所了解到的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及赔偿标准。我们在这里还是希望各位车主在车辆行驶路途中,尽量遵循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给家人或者其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毕竟就算有死亡赔偿金,对于家人来说,车主们的自身安全才是家人需要的。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政府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不管是地铁,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各种出行方式都为道路容量不足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的。现在还是有很多的司机就特别的不自觉,各种各样的交通违章每天也特别的多,可能是有些人还不了解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 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动产(汽车)租赁合同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在民法典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更何况,汽车的买卖是登记对抗主义,如果未经登记,即使不援引买卖不破租赁,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承租人)。二、抵押权和买卖不破租赁的冲突情况...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双方签署。但是,不少朋友因为没有拿到赔偿额,所以十分犹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赔钱能签吗。今天,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这属于交易房产中必经的程序之一。当然,办理房产公证也是有具体手续要求的。那究竟此时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呢?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③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 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护理费无工作的人也能获赔,但是必须要证明自己是无固定收入的主体,否则肇事者是完全有理由不支付赔偿金的,职员若是由于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使得自己的收入超过了月五千,此时就一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额。 二、误工费时间如何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


·如果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
      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收入结构呈橄榄型,但是国家针对低收入者及弱势群体的经济补助相当重视,国家针对经济需要的人给予各类帮助,比如:划拨土地。土地使用可以申请这类土地,申请成功后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这一问题我们下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是刬拨的能交易吗? 1、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交易或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


·一、车主受伤误工费由谁支付?
      一、车主受伤误工费由谁支付? 误工费的支付应当由责任方来支付,如果车主是事故责任方,那么即使受到了还是需要支付误工费。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 ...


·房子交了定金就备案吗
      不是的,需要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