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当今社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率越来越高,因此而发生的死亡赔偿也在随之增加,不管我们是不是车主,都应该对死亡赔偿做一个好好的了解。在马上步入2017年的时候,青海省就关于《青海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了以下规定和赔偿标准。
  
  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
  
  1、 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2、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二、 青海省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204.37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204.3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6.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204.37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0.6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566.4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0.6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566.4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0.6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566.49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00.6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566.49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虽然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以及内容已经给您详细解说了,但是我们在这里,也希望您在平常的生活中,尽量遵循交通原则,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带给自己和家人的伤害。虽然有交通事故赔偿金,但是也弥补不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众所周知,逆行的本质是在道路的左侧行驶。机动车是被明确严格禁止逆行的,而对于非机动车则没有明确的条例禁止逆行。那么当非机动车逆行中发生相撞事故会如何判呢,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这一问题整理一些相关信息。 一.电动自行车逆行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
      交警罚没款单多久可以不交?交警罚没款单半个月的时间可以不交,根据罚没款的追缴时限的规定任何人在被判处支付罚没款之后需要在半个月之内缴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法规的除外。前款法规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


·一、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是否会被开除?
      一、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是否会被开除? 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一般都会诶开除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给予开除处分。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从醉酒驾驶的后果、醉酒驾驶...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很多人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国家对于酒驾的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所以很多人的酒驾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喝酒后会选择使用代驾,但是代驾也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一、代驾发生事故应该由谁来负责 1、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酒店能否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免责?有律师认为,酒店不能...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验,并进行责任的认定,虽然在国家这个大环境里面总的标准是一样的,但是每个地方可以进行更加具体的规定,那么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追尾事故: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倒车溜车: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越线超车:A车...


·申请劳动仲裁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对仲裁的结果影响很大。当然,这就要求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实际提供一定的证据材料。那究竟申请劳动仲裁要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仲裁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件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件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12〕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最高人...


·车祸诉前财产保全该怎么申请
      车祸诉前财产保全该怎么申请 一、车祸诉前财产保全该怎么申请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


·酒后驾车处罚标准具体是什么
      在我国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有酒后驾车的情况,而这里主要就包括了两种,即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虽然都是属于酒驾行为,但因为实际的严重程度不同,于是给予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什么酒后驾驶分两种: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


·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都要进行妥善地、适当地处理,摩托车交通事故也是如此,毕竟在我国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那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才好?要是有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作出赔偿。那么摩托车出车祸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