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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怎么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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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驾驶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得满足以下几种条件才可以判缓刑:
  
  第一个条件就是犯罪分子因为其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刑或者拘役的期限是三年以下。这里的三年期限是指经过法院判决后得出的期刑,而不是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因为某种行为应该被判多久。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在条文条例上规定是三年以上的,但是满足从轻处罚的条件,经过减刑后判处的期刑少于三年的,是可以进行缓刑处理的。
  
  第二个条件是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和后续的自我忏悔符合缓刑要求,缓刑后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有些犯罪分子的刑期是少于三年的,但是其表现不满足缓刑要求,也不会对其进行缓刑的。
  
  第三个条件是该犯罪分子是第一次有犯罪行为或者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不是起首要作用的。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刑犯,不应该对其进行缓刑。
  
  如果犯罪行为满足下面的情况,不论是否满足上述的条件都不能够判处缓刑的:
  
  第一、在本次危险驾驶行为的前三年内已经出现过危险驾驶的行为,属于有前科的犯罪分子;
  
  第二、有在收费站或者其他场所冲卡的行为;
  
  第三、在高速公路上出现危险驾驶行为,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很恶劣;
  
  第四、因为本次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
  
  第五、吸毒后驾车发生危险驾驶;
  
  第六、没有驾照就驾驶车辆,且存在危险驾驶行为;
  
  第七、车辆存在故障,驾驶员知道却还驾驶的情况;
  
  第八、驾驶的车辆没有拍照或者是已经报废的车辆;
  
  第九、驾驶时有载客且出现超载;
  
  第十、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为了躲避责任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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