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
  
  1.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的转让申请,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对于具体的费用问题,除了有关部门的规定外,还需要自己注意其中的细节,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还要结合原商标持有人的利益需求,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在我国,商标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申请注册。因为法律中对有所规定的,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进行商标注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久,那么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呢?以下是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一 )商标注册预先查询(一天)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标志,可以用来区分该企业与其他企业,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我们都知道,企业如果注册了一个商标,就拥有这个商标的商标权。可是,对于商标权的优先权您又了解多少呢?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关于商标权的优先权 商标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


·西安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
      西安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 一、商标注册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另外,请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 二、商标注册途径 1、自己填写商标申请文件,去国家...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的商标抢注行为,其实都是对商标所有人利益的侵犯,因此实践中为了避免因为商标抢注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所有人应该积极的申请注册商标,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自己对商标的保护意识。那具体来说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理的专利案件有7类:(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的纠纷案件;(2)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5)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6)关...


·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 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要构成侵权该商标必须是注册过后,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侵权人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做出了侵害的行为如: 仿制、复制、销售等;并且,侵害人作出侵权的行为有故意的动机。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存在商标被侵权的事实。 在确认商标被侵权的犯罪事实存在过后,则需要根据实际...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销售者商标侵权责任是什么二、商标侵权犯罪判定标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就私自使用别家的商标,以混淆市场谋取暴利,这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破坏,那么商标侵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