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5年内开车允许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醉驾5年内开车允许吗?
  
  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醉驾处罚的指导意见: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意见》强调,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
  
  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我国醉驾禁驾五年怎么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一条红线。触碰红线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禁驾五年中就把一辈子的酒提前喝完,以后重新取得驾驶证再也不要喝酒开车就行了。
  
  我们能够知道,醉驾行为一般会依据醉驾车辆类型及不同的醉驾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被禁驾,则需要等禁驾期满后重新申请考取驾照,之后才能重新驾车。
  
  综上所述,醉驾较酒驾的情节比较严重,因为醉驾是在其行为意识不大清醒的状态下进行的。对于醉驾的惩罚程度也就比较大,一般会处在五年内不允许开车,如果在此期间开车被抓住,其后果将会更严重。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不要酒驾。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一、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


·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条例第6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金约(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


·判刑了还需要交罚金吗?
      判刑了还需要交罚金吗?需要交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就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判决的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罚金在判决以后必须依法缴纳。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的,都是由原审人民法院来执行。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者是分期缴纳。如果说不按时缴纳的,法院将会强制执行。二、法院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根据《刑法》...


·一、买保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买保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什么? 1、出险 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 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 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 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


·交通事故人伤责任人失踪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责任人失踪怎么办 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办? 1、观念要更新:由于以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获得赔偿,是交警的职责;现在交警已经没有这个职权和职责,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购房的预付款可以退,因为国家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开发商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之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并同时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房款返还买受人,超过3%的部门双倍返还。所以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退钱,并要求支付利息。二、如何避免买房房预付款的风...


·偷电动车会判多久
      根据电动车金额而定。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