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中国已有注册商标,但仍有在关联或者非关联类别被抢注,而事实上对于多数知名品牌而言,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关联或者非关联类别被注册,不但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甚至可能妨碍自己商业运用的多元化发展。这对于在国外已经知名、待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而言尤甚。要减少、避免此类争议,一方面要求商标权利人对其业务和市场做出具有远见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也要求知识产权历史对权利人各个关联案件进行策略性的全面分析和把控,促进商标行政和司法部门做出真正符合实施情况的裁判,实现商标管理秩序与诚信原则保护的个案平衡。同时,中外企业要保护自己的品牌不受侵犯,商号、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域名等就一个都不能少,即对于一个新企业来说,在进行工商注册的时候,既要考虑公司的名称能否用做商标、域名注册,也要考虑包括公司名称在内的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申请到外观设计专利,并应在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同时办理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域名的注册工作。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品牌,并不需要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全部进行注册。除了自己商品/服务的核心类别之外,要根据品牌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发展情况,选择相关类别进行注册。在核心类别进行注册申请时,单独申请被抢注的文字或图形必然会被在先申请挡住,这时可以考虑结合未被抢注的品牌图形或文字提起申请,以提高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一定程度防止其他人再提起申请,为后续行动带来障碍。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在恰当相关类别的注册,不仅可以进行周边商品/服务的业务渗透,而且这些注册也有可能在后期成为商标谈判的筹码和打击侵权的武器。当然,仅仅提起商标申请,只是对被抢注的行为的相对被动应对。更主动的措施,应该是对在先抢注商标按照具体情况提起无效、撤销等。在这种情况下,品牌之前在中国进行销售时对商标的使用证据就非常重要。而且,在不少情况下,抢注人也非常有可能与在中国的品牌经销商有过接触,甚至一些品牌本身就是被品牌经销商或其关联人抢注的。如果能收集到此类证据,将对前述无效或撤销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对抢注商标采取行动的同时,也可以考虑用匿名谈判的方式尝试购买该商标;如果价格合适,也会是一个高效解决问题的途径。应对商标抢注,除了从商标本身着手之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可能的有利因素,积极增加品牌的应对筹码。综上所述,外国企业商标被抢注的是可以申请无效宣告的,但最好还是及时的对商标进注册。毕竟我国的商标法规范只能尽可能的约束国内的企业,并不能对过来商标进行过多的干预 ,如果商标被抢注,权利人只有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的事实。
  
  
  


·抢注商标超过五年还能抢回来吗?
      抢注商标超过五年还能抢回来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 一、有效期到期商标续展在哪办理? 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者自己去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2023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
      2018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3、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4、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企业该如何处理?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那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何谓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一个成功的商标可提高商标持有人的商誉。这不但能带来丰厚的利润,亦可为商标持有人推广业务。为了保障这些知识产权上的权益,商标持有人应替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 3、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申请日期的确立对商标注册能否成功至关重要。若被他...


·商标还没过初审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初审公告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完成,还不具备商标专用权,有可能被异议而无法完成注册。因此初审公告的商标不能向像注册商标那样进行转让。其权利还未最终确定。商标转让的条件: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比如是个人想买商标,那需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而如果是企业需要买商标,则需要有企业营业执照。2、受让用药品、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时,必须送相应的商品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这点是在商标法里明文规定。3、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不是人人人都有的,专利权的享有是从申请开始的。很多人很关系专利费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专利费用减缓理由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专利费用减缓的范围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


·商标买卖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商标买卖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商标权代表着一个品牌或者品牌的一部分,本身是一种隐性资产。那么对于商标权的买卖主要涉及商标的转让。法律规定,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很多人不清楚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对商标买卖合同的范本进行详细介绍,供您参考。 商标买卖合同 的范本: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商标权也是要经过住注册之后才能取得的,当然,此后虽然法律会对商标权作出保护,但这样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权保护的期限一般是多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商标不仅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作用,它还体现了凝聚在商品之上的商誉。即使是同一商标所有权人,其在各国的商标所享有的商誉也不尽相同,因为商标权人为了提高商品的信誉,开拓市场而在广告宣传、营销方式、品质担保、售后服务等方面投入的成本与付出的努力程度不同,因此各国商标均具有其独立的信誉。而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从某种意义来说,是无偿享用了国内商标权人努力经营的成果,搭了商标权利人和授权经销商的“便车”。而且,由于不能保...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一、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关系一般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是在发生著作权继承,交易等情况下,著作权人就发生了转移,但是转移的也只是“财产权”,对于书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还是属于原作者的。作者一般都是人,当然如果是单位意志下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著作那么单位就是作者。职务作品,一般作者都只有署名权,对于“财产权能”都归属于单位,单位可以说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二、著作权人的种类有哪些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