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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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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已经商量好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和处理相关的债务,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上面产生了争执纠纷,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但是离婚登记的话就必须需要离婚协议书,那离婚抚养纠纷可以在法院通过起诉来解决。在对抚养纠纷进行起诉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关于子女抚养纠纷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根据相关规定,写清楚自己的所有信息,还要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起诉状写好之后交给法院就可以进行抚养纠纷的起诉了。夫妻两个人在通过协议离婚之后,对于双方的子女是可以通过起诉来变更抚养费用的。在《婚姻法》中的第37条规定写道:在夫妻两个人决定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必须对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作出承担,具体的费用数额和期限的时长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协定来进行。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定,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父母的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以不受协议或者判决的妨碍。夫妻两个人在离婚之后,如果有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是子女想要对抚养费用进行增加的,则需要另行起诉。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司法解释规定,关于如何解决子女的抚养权这个问题,前提是要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解决的方法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来定夺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在这样的原则之下以及结合实际生活中的审判,给出了下面这些具体的意见:1.一般如果子女是两周岁以下的,就跟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跟随父亲生活:(1)患有不适合跟子女一起居住的比较难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的重大疾病。(2)在母亲具备抚养条件,但是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前提下,父亲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3)子女因为其他的特殊原因确认无法跟随母亲生活的。2.法院可以给予批准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但是前提是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对于未成年子女,已经满足了两周岁以上的情况,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该子女跟自己一起生活,其中的一方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因为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再生小孩的。(2)以往长时间跟子女生活在一起,如果不一起生活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外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跟其一起生活在一起,对子女的成长健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患有不适合跟子女一起居住的比较难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的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不可以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都要求子女跟自己生活并且父母各自的经济条件抚养条件不相上下的,但是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已经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而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者孙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满十周岁以上,有权利对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提出自己的意见。6.法院可以批准父母双方通过协议决定互相轮流抚养子女,前提是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不受侵犯。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取得子女抚养权,互不相让。尤其是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孩子就是她的全部,离婚时非常想得到子女抚养权。那么,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在起诉由法院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下面我们来介绍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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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主要就是代表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根本不可能继续走下去。现如今离婚的越来越多,而离婚的方式还是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知道双方达成协议,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而起诉离婚往往就是因为某一件事没有达成一致,才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1)离婚诉讼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那么您知道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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