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无论房屋还是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出现纠纷而要诉讼的,都是同一类的的案件。房产继承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按照司法程序将被继承人的一切遗产转移为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其中属于动产的,就直接占有。但要是像房屋这样的不动产,那么就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才行。当继承人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他人侵犯的时候而想向法院提出诉讼,从法律规定上,这个期限是指发现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内的三年,才能拥有向法院申请提出诉讼的权利,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保护继承财产。但按照《民法典》当中规定,当继承权开始实际执行的那一天开始后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不论有没有存在质疑的,到应当按照已经开始的继承权利的方式继续执行,不能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如果在这三年内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而导致了要诉讼的有效时间变成了无效的,要等这个特殊情况结束后,会重新计算这个可诉讼的时效,如果是诉讼中途被意外暂停的,
  这个诉讼期间也会被暂停计算,等到这个意外原因已经过后,有效时间会接着原来的有效时间计算,不会重新开始计算。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出现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况,这个情况是指诉讼时间过后,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的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法院也认为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合理的,可以适当地延长这个有效时效。法律要求如果是继承权开始执行的时候,继承人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继承,当事人所继承的财产如果还没有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的,而诉讼时效、延长或者是中止等等,这些一切适用于《民法》中的一切规定。否则就会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第二步:与发展...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房产捐赠给国家?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那你知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


·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动迁区别是什么
      使用权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产权房拆迁补偿属于产权人,而且补偿标准也不一样。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中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二,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租赁期已届满,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的,承租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早日返还房屋,可以要求其支付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并赔偿损失。 二、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正确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有时候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事情。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文件,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城镇国有...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只有是放弃了所有遗产的继承权,才可以不偿还债务。《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有哪些?1、欠款纠纷产生后...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