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北京外地车辆限行规定是什么?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2、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3、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4、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5、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二、外来车辆如何办理进京证?1、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2、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综上所述,北京机动车数量庞大,为治理交通状况,其对外来车辆进京有限制。外地车辆进入市区的,要办一张进京证。必须按照北京单双号限行规则行使。而外地的大货车等,在任何时间内都不得驶入六环。对于违法规定的,北京交警会对驾驶人罚款或者扣分处理。
  
  
  


·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
      其实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制度,当初在修改的时候,有不少的网民都认为应该把物业公司归纳到高空坠物的责任人当中的,所以有很多的车辆所有者停在自家的小区却被高空坠物给砸坏了,肯定第一时间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高空坠物车被砸物业是否有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


·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其实只要是出行,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就需要人们外出的时候更加的小心注意了。而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会出现被车撞的情况。那么此时上班途中被车撞是否属于工伤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


·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在我国商品房和相应的出售房屋,都应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相应的维修。这类维修基金应在交房前进行缴纳,对房屋的后续问题进行解决。下面我们就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一、房屋维修基金交纳时间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最高人...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


·交通肇事罪判多久?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其实肇事者很容易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那就需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刑法》中有规定,此时就要结合实际的情节最终作出处罚。那通常交通肇事罪判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税前工资那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税前工资那计算公式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计算公式: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误工收入。在非死亡案件: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确定;伤残案件中,由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医院的休息期纳入误工时间范围死亡案件:家属的的误工时间根据死者的安葬方式可选择从死亡之日计算至火化/下葬之日。 误...


·一、 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一、 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一般由机动车...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


·交通故事后续误工是按责任划分吗?
      交通故事后续误工是按责任划分吗?交通故事后续误工费的支付是按责任划分的,由于并非是所有的肇事事故的司机都是责任主体,故此需要先由公安机关进行责任认定,经确定了责任人受害者才可以索赔,并且对于有死亡案件的交通事故,虽然不涉及误工费的支付,但是支付的赔偿金也是比较高的。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