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按现行规定,工伤鉴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去申请伤残鉴定比较好。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近几年来,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也非常常见,一般我们称之为工伤。工伤鉴定的等级不同,得到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总得来说,在受到经济损害的时候,我们利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7.遵纪奖励与违 纪惩罚规则(奖...


·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
      很多人都不清楚工伤人定是有时限,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很有可能就错过工伤认定的期限了。那么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认为工伤认定过期了与他们是没有关系的,更谈不上赔偿。下面是我们给您做的相关介绍。 一、工伤申报期限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属于我国法定的节假日,通常劳动者是可以休假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能不少劳动者都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帮助你进行了解吧。一、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元旦总共休息3天,所以1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二、加班加点工资该怎么支付?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以及《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


·让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合法。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实践中,人们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与劳务有关的合同很多,除了雇佣之外,尚有承揽、出版、运送、委托...


·在我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在我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有以下几点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
      不少外出打工的人反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就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但由于自身并不是很了解法律,因此就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来解决才是最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


·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否可以?
      药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否可以?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可以,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


·辞退员工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