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注册自己的国际商标
  
  商标保护都是具有地域性的,只有根据企业自身的市场发展,做好相应的国际商标注册工作,才能正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件
  
  当发现他人开始注册与自己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时候,可以向该申请人发出警告函。这种函件一般对那些侵权人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毕竟侵权人抢注商标就是为了钻空子。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进行商标的备案工作
  
  商标注册成功后,应该积极在相应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海关的备案,以免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产品/服务流出和流入,这样就能借助各国的海关力量减少侵权产品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注册商标公告异议期
  
  目前国际上普遍才有的做法是商标审核后,将为进入为期几个月(一般是3个月)的公告异议期。此期间,任何人都可针对该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如果企业发现该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即可提出异议。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司法途径解决国际商标侵权
  
  当企业面临国内国际商标侵权的时候,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注册后的商标,在注册地都会享有商标专有权,任何人侵犯此权益,商标所有权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在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的情况下,是属于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实属违法。若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时,首先可以向该申请人发出警告函再不行,可以去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信誉良好的商品销售往往会非常顺利,这也使得近几年以来恶意盗用冒用,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恶意抢注商标已被批准通过的怎么办?
       一、恶意抢注商标已被批准通过的怎么办?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


·在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申请是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企业商标注册的一个硬性规定,商标注册之后,企业就获得了一个合法的商业身份,并且在网上可以查到,就像一般的居民身份证,对于一个公司十分重要,因为在市场经济体质之下,一个企业如果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自己的商业形象,除了自身实力和产品的形象,最重要的是用商标来打造自身品牌,从而更大的占据市场,提高销量。那么,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呢? 1、商标注册号的意义: 注册...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


·法律规定专利权属于什么法?
      法律规定专利权属于什么法?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


·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
      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 专利权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的法制化不是很完善,人们根本不了解专利权,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化的完善,我国的自主研发的东西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重视专利权,能够保障作者的权益,那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专利共同申请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 项目拟共同申请专利,双方就下列问题经友好协商达...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者享有吗?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者享有吗?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


·商标有效期满多久别人可抢注
       一、商标有效期满多久别人可抢注 商标到期是不可以抢注的,商标到期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的正式注销,只有商标到期达一年以上,当事人都没有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注册商标,而此时注册商标是正常的登记注册,并不属于抢注商标。况且,该商标刚到期,自己就去申请类似商标的也不会被受理。 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一、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不可以的,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1、专利行政案件即关于应否授予发明专利权、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中实施强制许可及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由可能作为被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专利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且为执法统一。2、其余各类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相应的各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二、专利纠纷分...


·专利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变更和专利转让的费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作出具体的规定: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纳200块。上面提到的是一般的情况下变更或者转让专利的费用,但是具体情况下的费用还是需要转让方和购买方具体商量决定。在转让专利的时候,需要找到相应的企业或者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