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赔偿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赔偿误工费标准是多少?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范围是什么?1、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以工作的身体程度)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劳动工作者,其无法工作产生的劳动损失是客观必然的,对此方面的财产性弥补是责任人的当然义务。2、死亡家属因办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产生的工作收入损失。司法实践中,在有的地区法院会把这类损失纳入丧葬费用当中,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对亲属因死者的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为法律所认可。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很多,受害人收入减少的,可以提出误工费。计算误工费要看实际情况,有固定工资的,按照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如果受害人的收入不稳定,可以参考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才行。
  
  
  


·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
      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交强险对于车主来说,是一种减免赔偿的机制,这是机动车保险中的一项强制性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对于交强险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那么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赔偿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为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


·高速路车祸车辆残废怎么赔
      1、在高速路上,由于行驶车速相交于普通道路更高,且行驶车辆川流不息,驾驶员一当分心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了自己的车辆严重损毁,甚至到了几近报废的地步,肯定会令我们难过不已。一般为了预防出现此类情况并最大的挽回自己的损失,我们都会提前购买相关的车险,这样一旦发生车祸遭受损失,我们可以及时的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来及时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2、但我们一定要明确,我们的车辆的损失在何种程度,并要知道车子的报废情况是否达到...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但是交通事故还是频频的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是伤员的救治,其次才是事故责任的追究。为了能提高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我们有必要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快速处理办法。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发生事故后可参照下文介绍快速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快速处理办法》)顺利实施,规范北京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特制订...


·司机开车撞死人会判死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车撞死人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例如开车故意撞死人或者撞人后害怕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判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还存在携带枪支的,需要追究两种犯罪行为的判罚结果。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三)...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怎么样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


·车祸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受害方应做好以下准备: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