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二、抢注商标的目的作用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中对商标权的主体都是开放的,一般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的组织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只要所申请的商标符合注册商标法的规定,则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因此,一般在A国注册的商标在B国被他人注册后,后一种注册行为一般是合法的。但有关驰名商标在法律的保护上存在例外,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凡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论在请求保护的成员国注册与否,应禁止他人抢先注册和禁止他人使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16条也包括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因此,如果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商标是属于我国的驰名商标,则该抢注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但是否认定与驰名商标却是保护国的法律为准。还有一种是恶意抢注,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七的规定,商标未经所有权人授权以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名义注册的,该商标所有人所有权反对该项申请的注册或要求予以撤销,依据此规定,如果抢注人是原商标所有的人代理人或代表人,则这样的抢注行为是违法的,原商标权人可以请求抢注地的当局将该注册行为撤销。
  
  
  对于采取使用在先做为取得商标原则的对商标进行抢注一般出于以下几种目的
  
  
  一种是抢注投机型,这种类型的抢注者一般只想同原来的商标使用者交易,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第二种是恶意抢注国家,如果企业的产品在抢注国最先使用,则抢注者的行为同样可以认定为违法。
  
  
  这样的抢注者一般是原商标使用者的产品将要进入的市场中的竞争者,比如西门子公司抢注海信的商标就属于这种类型,其一般的目的在于阻止企业的产品进入抢注国的市场,或者通过抢注减缓商标使用者的产品进入抢注国市场的速度,或以此方式压缩原商标使用者在抢注国的市场空间。
  
  
  这种类型的抢注对被抢注者的影响是最大的,因为这样的抢注本来就是想通过抢注商标的形式来制造一种贸易壁垒,因此处理起来也是最麻烦的;还有一种抢注行为是出于自我的保护,比如说甲国产品在乙国的代理商,发现自己所代理的产品的商标在乙国没有注册,多次和产品商标在甲国的所有者协商,但对方都不于注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产品的商标进行了注册(该种注册应是出于善意,否则属于违法的行为);或者是甲国公司收购了乙国公司后,发现乙国公司的商标在甲国没有注册,为了防止投机者的抢注,甲国公司抢先对该商标进行注册。这两种都是属于善意的抢注,对原来的商标使用者而言,危害并不大,处理起来也会简单得多。
  
  
  商标的使用价值是非常大的,商家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注意使用期限,还需要注意是否被恶意抢注。若是被人恶意抢注商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诉讼,通过法律解决。同时商标的抢注一般出于只想同原来的商标使用者交易,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广大商家需要引起注意。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有多长时间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二、注册商标在续展期内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点: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案情简介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所,前身为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开始编纂《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发行。1988年,语言所完成了...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一、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吗? 商标宽展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宽展流程:提交商标续展或宽展申请→与代理机构沟通咨询→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实质审查→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注: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或宽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二、商标宽展费用如何收取?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我国一直鼓励和支持知识群众自主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且积极响应,制定法律制度,保护专利人的权益。专利申请有着严格的流程,当我们申请一项专利时,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出有关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而专利撤销,同样需要被有关部门批准,并填写由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同时撤回专利申请是不允许有任何条件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观点,就是已经主动要求撤销的专利,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再恢复的。如果在专...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一、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60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


·商标无法追回抢注怎么办?
      商标无法追回抢注怎么办? 商标无法追回抢注怎么办? 商标无法追回抢注后可以在商标初审公告发布阶段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具有比“抢注人”的使用时间长、市场广等相关条件,中间会通过工商部门的调查和协调,最后就有可能把已被抢注的商标给“抢”回来了。 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抢注之后,申请商标异议的流程如下: 一般地,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的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专利局公告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二、放弃专利权的流程1、授予专利权后,专利...


·专利侵权时该依据什么原则判定?
      专利侵权时该依据什么原则判定?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首要原则,也称为字面原则或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和权利人所主张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完全相同,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要求技术特征必须一样,也就是说只要将其中一个技术特征做稍微修改,使其字面含义不同但是能实现相同技术效果就可以认定为不侵权。这样的判定方法对于企业来...


·著作财产权的转让权是什么?
      著作财产权的转让权是什么 ?一、著作财产权的转让权是什么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发明专利侵权的判定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则。1、折衷原则: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如果要进行大范围的公开,必须要遵守公开权利要求书,因为在公开权利要求书当中,对专利权保护的范围有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的专利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提到,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所以在进行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时候,权利要求的内容是一个很重要的判定标准。2、多余指定原则: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指的是在进行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时候,对于发明专利中的一些附加部分,例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