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随着我国法制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得到增强,比如发生工伤后很多劳动者都知道可以申请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领取工伤赔偿。要知道现实生活中当遇到侵权事件的时候,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一、安徽交通事故伤残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安徽交通事故伤残计算标准是多少? 安徽交通事故伤残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二、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740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758元 全年农村居民...


·社保怎么补交的流程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劳动朋友们宁愿选择自己来一件店铺或者做的事情都不愿意在公司和企业单位上班的了,但是这样的话,是没有固定的单位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了,您自己在办理了社会保险之后又会经常的忘了按时缴费的,那么您的社保怎么补交的呢,接下来就为您解答。 社保补交流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通常表现为更换券商,在更换后股票会跟着股东卡走,但撤销当天不能进行任何交易包括下单指令。由于许多人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导致在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的过程总产生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相关知识。 一、如何确定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金额。 所谓(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将缴纳,如查封犯罪分子的财产,强制缴纳后不足以缴完全部罚金的,只要法院发现被强制缴纳的犯罪分子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随时追缴,对于那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缴纳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或者是减少,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的。同时还要注意的是,不交罚金的,对于刑期以及减刑、假释方面,会有所限制,如延长刑...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权利人首先应当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享有请求分配权。特殊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死者的生活关系更为密切,也享有请求分配权。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对死者近亲属进行的赔偿,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其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


·判刑后罚款不交怎么办
      判刑是指对罪犯给予刑事处罚,即在刑事领域中才叫判刑,而在刑事处罚中,没有罚款的说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在刑事处罚中叫罚金。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属于财产刑,具有强制性。因此,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不交的,肯定会被强制缴纳,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户、变卖其个人财产等措施,执行强制措施的法院为作出判决的法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判处罚金刑的不缴纳罚金的,是会被限制减刑的。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1、涉嫌醉驾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醉驾更加可怕,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酒驾还要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扣车什么条件可以取车?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扣车什么条件可以取车?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通常什么情况下吊销驾驶证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
      通常什么情况下吊销驾驶证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4.借车不出事算你命好,但是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出事的话,不但驾驶者要受到处罚,作为车主的你也要承担相关责任,驾照也照样会被吊销。而且是,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