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何认定商标的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二、常见的商标恶意抢注情形有哪些?1、为商业的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这个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4、注册域名后自己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这个域名的。只要涉及其中一种情形,法院就可以认定被告主观上具有恶意。综上所述,商标被恶意注册对商标的使用人是不利的,可以带来很多危害,从而引发知识产生纠纷。对恶意注册商标认定,要从几个构成要件入手,主观上申请人是出于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而客观表现是利用不当手段。对恶意抢注的行为,受到侵权的一方可以发起异议维权。
  
  
  


·为什么域名与商标会产生纠纷?
       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发展,政法发布的各项政策都在鼓励着您积极创业,那么企业在建立后就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和域名方面,但是在近几年中产生的纠纷也是日益增多,为什么域名与商标会产生纠纷?一般情况下因为我国已经开放了注册,造成注册的企业越来越多,而且相关的法律还没有健全。 一、域名主体的唯一性与商标主体多元性之间的矛盾 由于技术上的限制,在全球范围内,域名是绝对唯一的,一个域名不可能由多个所有人同时各自享有,而商标不必如此,除驰名商标外,...


·专利权恢复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恢复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二、专利权是小的...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当然网络这一个环境也是犯罪行为生长的温床,不过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在我国,就算是在网络上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网络上最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我们在生活当中可能非常难意识到,但是的确存在这样的行为。就算是自己无意识的,但是这种行为也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具体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发表他人未经许可发表的作品。...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现在,随着“互联网 ”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重,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通过网络来实现,各类APP也随之被开发出来,方便了人们生活。作为软件开发者,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讲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一、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的依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比较烦琐。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


·怎么判定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
      怎么判定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 1、以除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外,是否还加注了其他说明性文字以表明它的“说明性质”为判断标准。 为了说明本商品的型号、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商家可能不得不使用到他人商标,但如果商家在此商标前加注“主要成分”、“功能”、“使用方法”等说明性词语,就可以将混淆的可能性大大减小。 2、以被告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是否作为商标来使用,或者该文字或图形是否足以标识、区别商品来...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各国法律的保护大同小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多少年《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1.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委托人):地址: 乙方(受托人):地址: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在办理委托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 (1)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情况;? (2)准备上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资料;? (3)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名字相反的商标构成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因而我国商标权保护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


·常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