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是什么?商标抢注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体制模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在市场中,鼓励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的正当竞争。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依据我国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依法规制,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当前不正当竞争中的一大难题。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环境,需要进行修改。二、提供了更多的司法救济可能性把好商标授权的第一道门槛实际上,我国法律对于职业商标抢注人的商标注册行为一直持否定的态度,也有大量对于此类人员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的案例。对于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的态势,商标局、人民法院都作出了严厉的打压式裁定、判决。例如,201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崔守东对媒体透露,针对长期以来恶意抢注现象屡禁不绝的问题,我国拟建立恶意注册嫌疑人名单数据库,并将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进行定点突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所指出:“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有效规范商标注册秩序。根据商标注册应有真实使用意图的精神,探索使用商标法第四条,制止申请人囤积商标。”乔万里认为,对于抢注商标恶意投诉的行为,首先应完善制度上的缺陷,加强事先防范,在商标注册环节严格把关;其次加大惩罚机制,强化对恶意商标的清理整治;另外,实际权利人也要提高意识,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也认为,应完善相关规则,将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的有益经验上升到司法解释中,形成确定性规则;其次,在商标授权确权环节上,行政机关应与司法机关相衔接,对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行为予以打击;建立数据库,把一些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发现有恶意注册“前科”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纳入“黑名单”。“此外,也可以尝试实现各方数据互通——国家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无效时,可以结合电商平台数据,及时阻止恶意商标的注册行为;司法机关在审理商标争议案件中,也可利用电商平台数据发现更多证据,及时作出裁判;电商平台亦可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对恶意商标及后续的恶意投诉行为进行预测和预警。”“从制度上看,应当对平台责任作出相应调整,给平台一个相对合理的审核空间,以激励平台去采取遏制此类投机行为的措施。”例如,投诉人存在被认定为恶意投诉的历史,或者进入了平台与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沟通后确立的“黑名单”;平台根据自己设立的大众评审机制可以合理认定该商标存在明显的显著性瑕疵,并已经通过沟通渠道向商标局进行反馈;在上述情况下,平台可以决定不根据投诉要求下架对应商品,除非投诉人可以出具认定侵权成立的司法判决或者行政裁决。商标抢注的不正当竞争是一种违法的竞争,我觉得我国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已经不能够满足现状了,商标抢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巨大,所以在法律上应该加大对这种的行为的处罚,使这种犯法行为减少发生,如果犯罪的代价太大,也会减少犯罪。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用人单位因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所进行的这样的一种职务方面的发明都是依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来进行的,所以它这个归属权的话,还是应当是属于用人单位所拥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关的报酬。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 情形: 1、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他人已在网络上传播但已经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作品的; 2、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 3、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4、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


·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一、对于专利和专利权一样吗? 专利和专利权是属于一样的,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1、法定性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1、未在合理长时间取得使用权的强制许可在这一类型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第一,请求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条件,也就是具备生产、制造、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基本条件;第二,请求人必须曾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就实施其专利进行过协商,合理的条件主要是关于使用费的支付、技术服务等双方需履行的基本义务;第三,请求人没有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2、为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给予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有些国家又称之为“担保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证明商标权归申请人所有。 证明商标和其他商标的显著区别,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使用证明商标的目的在于向消费者提供质量证明,...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 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 ...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商标保护权是一种公民的合法的权益,其实,关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的知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您对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如何进行商标保护,如何申请延期等相关的知识了解多少呢?只有了解一下这些知识,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 一、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


·商标侵权与假冒区别是什么?
      商标侵权与假冒区别是什么?假冒商标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两者相同之处在于,都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假冒商标行为在主观上必定故意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商品,制造、销售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商标行为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不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而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在主观上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无意的。二...


·著作权系列作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认证流程
      著作权系列作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认证流程 1、打开“草根版权保护中心首页”,在导航找到“自主认证”; 2、打开“自主认证”,在“自主认证”页面找到“认证流程”并打开;; 3、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一步:注册账号; 4、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二步:验证注册信息; 5、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三步:上传文件/录入文件信息; 6、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四步:在线支付; 7、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